永宁县加强涉药械单位诚信建设确保质量安全

23.05.2016  18:21

为加强药械质量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涉药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监管,规范药械经营行为,强化药械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诚信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一是以会代培,加强涉药械单位诚信宣传教育。 4月份,永宁县局组织近200名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卫生医疗机构、个体医疗机构召开了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会,组织学习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强调开展诚信承诺的意义,目的和要求,要求各单位要坚守诚信原则,弘扬诚信理念,培育诚信品牌,在全县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

二是诚信承诺,强化自律意识,落实诚信建设的基础。 为使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卫生医疗机构、个体医疗机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质量意识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水平有较大提高,确保其质量管理规范,全县176家药品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签订了《药品药械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将“诚信承诺书”张贴于经营场所;县城药品零售企业和县以上医疗机构均悬挂诚信承诺活动宣传标语,公开向社会承诺:“保证药品质量,不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以此促进药品经营企业诚实守信,规范药品药械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信用意识。

三是推进药医疗机构管理化规范建设。 以乡镇卫生院和个体诊所为主体,通过动员部署、集中整治、示范引路、整体推进等方式,大力推进乡镇卫生院和个体诊所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力争今年通过率高于30%。

四是深入开展“药品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店)”创建活动。 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药品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店)”创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公开和宣传力度,提升活动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使药品经营企业诚信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群众对药品流通行业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五是开展药械专项整治,打击违法行为。 我局将日常监督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加强对药品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取缔无证经营和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规范药品购进渠道,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坚决抵制药品违法广告。结合每年药械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国家基本药物、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饮片、特殊管理药品、医疗器械等十项专项整治工作,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震慑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

通过多措并举持续的抓诚信建设工作,使我县药品、医疗器械的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