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耀副院长节前督查安保工作要求绷紧“安全弦”

12.02.2015  16:55

  本网讯(赵霞)2月5日至2月6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贺耀在慰问盐池县法院高沙窝法庭、平罗县法院沙湖法庭之际,对盐池县法院、大武口区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督促基层法院做好春节前和全国“两会”前的安全保卫工作时强调,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无小事,必须时刻绷紧“安全弦”,确保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安全,确保法院干警自身和法院机关的安全。

  贺耀副院长每到一个法院,都会从入口安检到机关保卫进行全面检查,从立案大厅、审判法庭、办公区域、楼道等各个区域,亲自对安检设备、消防栓、灭火器、羁押室、监控室等进行逐一细致的检查和询问,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警力不足、探测器使用不当、灭火器放置不合适、羁押室设施不规范等问题直接进行批评指导,要求尽快加以改正。

  贺耀副院长指出,安保工作责任重大,法院安保工作直接影响到审判执行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其他工作干得再好也会受到影响。各级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法院机关和人民法庭的安保工作,切实提高法警责任心,人民法庭对安保工作尤其应加以重视,配备专门的法警、保安。一定要按照最高法院的“五最”要求抓好安保工作,谨防安保工作粗心、走形式,必须做到细致、规范、到位,全力减少安全隐患,确保各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