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监局督查“五一”节前交 通商贸领域及汛期安全生产

03.05.2016  11:33

 

 

4月26日至27日,自治区安委办副主任、安监局副局长吴青君带领第二督查组对“五一”节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及其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和汛期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陈钧、商务厅副厅长郭勇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共同参加督查。

此次督查以随机抽查的方式直接深入企业现场,先后前往银川市南门汽车站、天豹信息技术分公司、宁夏双发危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兴庆区物美购物广场、中国石油宁夏银川油库等重点单位和场所,通过查阅资料、现场问答和测试的方式对“五一”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吴青君副局长对受检企业安全措施保障、人员设置、责任落实、安全培训、应急处置、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对客运企业的出入口检查、危货运输企业GPS远程监控、购物场所的火灾应急响应、中石油银川油库的应急处置平台等重点环节、重要部位进行了重点查看,对相关的安全设施、应急设备维护、运行情况现场随机测试。总体来看,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商务厅全面落实自治区安委会第二次会议精神,重视“五一”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措施,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到企业,落实责任,全力防范,但在检查危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远程监管执行情况时仍然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时整改到位。

吴青君副局长强调 ,雨季和汛期即将到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要时刻提高警惕,不折不扣地抓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强化检查力度,细化检查措施,堵塞漏洞、查改隐患、确保安全;二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将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不留死角死面;三要做到三个“及时”,各单位要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四要紧绷安全意识,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工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