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发布2018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安排的通知

26.12.2017  02:38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结合实际,现将我区2018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 元旦: 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 春节: 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三、 清明节: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四、 劳动节 :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五、 开斋节、端午节: 6月16日至18日放假,6月19日(星期二)、6月20日(星期三)补休,共5天。

  六、 古尔邦节: 8月22日至26日放假调休,共5天。8月19日(星期日)上班。

  七、 中秋节: 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八、 国庆节: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目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