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保厅安排部署“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

08.09.2017  15:49

9月5日,自治区环保厅召开“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孔令彬主持工作会议,自治区环保厅巡视员鲁国会,厅办公室、规财处、法宣处、生态处、环监局、沙管局等有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听取了厅生态处关于“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前期部署落实情况和沙管局关于沙坡头保护区清理整顿进展情况的汇报,有关处室、单位提出了推进“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措施、建议,孔令彬副厅长要求参会单位, 一是 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汲取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的教训,把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放心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严格执行,不打折扣; 二是 要细化《自治区“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和各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建立健全保护区管理部门巡查、详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核查,自治区有关部门联合督查、反馈、督办的运转、衔接工作机制,实现专项行动的严、真、细、实、快,确保专项行动检查到位、核查到位、清理到位、整治到位; 三是 要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所有的检查、核查、督查都要留痕,针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责令立即停止相关活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要督促保护区管理部门和属地政府制定和实施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进行生态整治修复; 四是 要加强与国土、林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保护区问题清单、台账、行政处罚等信息共享; 五是 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组织规定,不办人情案、不做人情事,通过专项行动,切实提升查得准、说得清、罚到位的工作能力。

自治区环保厅巡视员鲁国会对进一步落实“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各项部署提出了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