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院吹响基本解决执行难“集结号”

16.05.2016  05:19

  本网讯(陈小宁 谢亚楠) 5月6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印发《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方案》,出台20项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举全区法院之力,在三年期限内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凯在讲话中强调,坚决打赢破解“执行难”这场硬仗,向党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为坚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2016年全国“两会”上作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的庄严承诺,宁夏高级法院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出台实行执行权和审判权科学分离体制、强化执行工作统一管理体制、建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和恢复执行机制、完善审判执行协调配合机制、完善繁简分流办案机制、实现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全覆盖、全面运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完成执行指挥系统建设、强力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全面实行执行公开、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活动、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加强执行队伍装备建设、推动涉执信访法治化、建立反抗拒执行长效机制、建立反消极执行长效机制、建立反规避执行长效机制、加强执行力量配备、推行人员分类管理、强化教育培训等20项具体措施,确保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李彦凯院长要求,全区法院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履行主体职责,把解决“执行难”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内外发力、综合施策,形成合力,提升执行质效,争取在三年时间内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