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院召开全区法院执行工作视频会

27.03.2017  18:17

  本网讯(陈小宁)3月24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召开全区法院执行工作视频会议,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李彦凯在讲话中强调,全区各级法院要夯实主体责任,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积极作为,破解难题,攻坚克难,负重拼搏,强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李彦凯指出,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见效之年。全区各级法院要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高院党组确定的“113325”工作思路,夯实主体责任,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对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四个基本”和“三升四降”的要求,攻坚克难,乘势而上,强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李彦凯强调,全区各级法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的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各级法院院长要亲自研究部署、敦促落实,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全区法院的重中之重和“一把手”工程,扑下身子,狠抓落实,切实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切实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努力健全四级法院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实现大数据互联互通,使之成为执行工作的信息交换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和决策分析中心,促进执行工作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要强化执行信息化设备和手段的日常运用,通过流程管理和节点管控,有效加强执行管理,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同时为执行人员正当执行行为提供有力保障;要切实加强执行机制建设,全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凝聚基本解决执行难强大合力。要继续加大对规避、抗拒、干预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规避、抗拒、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要坚持把强化监督作为重要抓手,努力构建从内到外、从上到下的全方位执行监督体系,对于监督中发现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要健全落实无财产案件管理机制,严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认定关”“管理关”,畅通恢复执行渠道,避免“一终事了”,促使案件及时执行。要建立健全立审执衔接配合、执行财产发现和处理、执行繁简分流等机制建设,努力缩短执行办案周期,提高执行案件质效。

  李彦凯强调,全区各级法院要切实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改革政策要求,加强执行干警配备,着力改善执行队伍结构,提升执行队伍素质,加强执行警务保障,切实增强执行实施威慑力。要狠抓执行队伍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规定》,规范司法人员与相关人员交往行为,坚决惩治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确保案不出错、人不出事。要强化工作资金、设备、技术保障,积极为执行工作创造坚实物质条件;要切实加强《民法总则》和执行工作信息宣传,加大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解释说明力度,引导全社会形成对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正确认识和广泛共识,推动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和良好法治环境。

  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李金英主持会议。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晓红安排部署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