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质监局“七项举措”推动钢铁和水泥 企业化解过剩产能

28.07.2016  18:09

近期,自治区质监局在全区开展加强钢铁、水泥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开展获证企业全面检查 。要求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热轧带肋钢筋、含炼钢工序的轴承钢材、水泥产品获证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获证企业的生产状态、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时的生产条件、是否存在违规产能,并对获证企业的检查情况建立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加大对生产经营异常企业的监管 。对于已关停的企业,对其生产许可证办理注销手续。对于停产企业,加大巡查回访力度,并向社会公示全面停产企业情况;对于2016年底前未能恢复生产、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加强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获证企业监管 。对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不具备必备生产条件、存在违规产能、落后设备和产品的获证企业,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报由自治区质监局依法办理吊销或撤销生产许可证手续,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关停企业的建议。

严格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对于2016年监督抽查不合格、被有关部门通报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企业,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复查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提出吊销或撤销其生产许可证的意见,由自治区质监局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关停企业的建议。

形成监管合力 。对因工艺装备落后、环保和能耗不达标、达不到安全生产规定被环保、安全等相关部门通报关停的企业,办理注销生产许可证手续;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

清查无证生产行为 。依靠行业协会、主要用户等社会力量,加大无证生产查处力度;对于符合国务院化解产能清理整顿要求的企业,督促尽快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对于不符合国务院化解产能清理整顿要求的,由自治区质监局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予以关停。

因地制宜,帮扶企业脱困 。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开展技术改造、产品升级的企业,从政策法规宣贯、标准制修订、技术培训等方面对企业予以支持。因技术改造、兼并重组等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许可证或许可证期满未延续的企业,可暂不进行无证查处。对落实地方政府“错峰生产”要求全面停产企业,可不公示停产信息,暂不注销生产许可证。相关企业信息逐级上报各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为优化生产许可审批程序提供支持。

宁夏:让职业技能培训惠及更多“三类”帮扶家庭
  新华网银川1月4日电(记者 谢建雯)记者近日从新华网
既要“面子新”又要“里子实” 大武口老旧小区改造暖民心
  “改造后,小区的路平了、灯亮了,家里暖和了,我们的心也暖和了。”近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永欣园小区9号楼居民孙群告诉记者。2021年,大武口区投资1.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