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旅游局召开专题会议

18.08.2015  19:48

8月13日上午,自治区旅游局局长徐晓平主持召开办公会,专题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研究贯彻实施意见。

徐晓平说,62号文件是继《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之后,从国家层面出台促进旅游发展的第二个政策性文件,从6方面提出了26条具体措施,基本涵盖了当前旅游产业链的所有方面,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操作性强,是经济新常态下充分发挥旅游业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方面积极作用的重要举措。

徐晓平说,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文件,有力地推动了旅游业快速发展。旅游业也从“战略性产业”、“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产业”的新高度。自治区党委、政府将旅游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李建华书记多次对旅游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刘慧主席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旅游工作,提出了创建全域旅游市(县)的战略目标,王和山副主席亲临一线、现场办公解决旅游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为我区旅游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思想动力和坚强的组织保障。

徐晓平强调,要把贯彻落实62号文件与李建华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刘慧主席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推动我区旅游健康快速发展。要在认真组织学习62号文件原文的基础上,对《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强做大文化旅游产业的决定》进行再学习,转化为贯彻落实的原动力。要以学习贯彻62号文件为契机,勇于创新、积极实践,认真谋划好下半年的各项工作,确保高质量地实现年初的既定任务目标。

徐晓平要求,各级要结合学习贯彻62号文件精神,认真谋划好全区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扎实做好全域旅游市(县)创建工作。要充分利用智慧旅游信息化建设平台,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全区旅游行来掀起学习贯彻62号文件的高潮。局机关职能处室要先行一步,在国家旅游局及各部委配套措施出台前,制定好贯彻落实具体意见措施。要认真筹划召开全区旅游局长研讨班的各项准备工作,邀请知名旅游专家对62号文件进行解读,组织与会人员开展讨论,制定本级贯彻落实举措和办法。

自治区旅游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