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2015年工作要点

26.02.2015  14:39

2015年全区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2015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战略部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改善办学条件,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发展各类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而努力。

一、着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教育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梳理明晰教育行政权力清单。 清查梳理涉及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明确教育行政执法依据、事项和责任。建立健全教育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目录。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的程序。开展教育行政执法试点,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列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教育行政立法,构建教育法治体系。

2.全面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法治教育。 加强教育行政干部的法治教育,探索建立执法资格审核考试制度。把依法治理学校情况纳入校长、教师考核和学校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制度。大力推进“六五普法”工作,认真做好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在中小学校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推进学校普法教育,以多种形式推进学校法治文化建设。

3.推进学校依法依规建立现代治理体系。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和能力,向管理要效益、要质量,推进学校内涵发展。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完善学校教育教学制度,保障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并发挥其积极作用。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健全校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健全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等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高校章程建设,完成全区所有公办高校章程核准。

4.依法健全教育督导体系。 贯彻落实《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完善教育督导机制,对尚未成立本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市、县(区)开展督查。研究制定《全区督学培训实施意见》和《自治区督学管理办法》,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建立自治区教育督导专家库。建立普通高中示范校动态管理机制,启动民办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专项督导,对各市、县(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深入推进全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创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示范县(区)。完成2015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探索建立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复查和定期监测制度。

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内涵发展

5.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新建改建40所乡镇幼儿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遴选30所民办幼儿园开展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试点工作。扩大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范围。建立在园幼儿学籍信息管理平台。贯彻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办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6.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和优质教育资源扩面工程,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缓解“择校热”问题。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年内红寺堡区、盐池县、原州区、彭阳县等4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通过自治区级评估验收,兴庆区、永宁县、平罗县、沙坡头区和中宁县等5县(区)申报并通过国家评估认定。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电子信息化学籍管理,严格按规定控制班额,缓解“大班额”问题。

7.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增长极,深化职业教育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推动普职招生大体相当,促进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定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推动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努力构建各具特色的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新格局。

8.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筹备召开全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建设完成11个宁夏现代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探索建立自治区职业教育园区公共实训资源共享机制。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探索建立自治区职业教育园区专业教师资源库,试行教师互聘共享。加强职业教育骨干特色专业建设,中高职分别打造47个、30个办学质量较高、就业优势明显的品牌专业。加强中高职教育衔接的专业课程建设,进一步扩大高职学院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确保今年达到30%。开展第三批5所国家级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验收工作。举办2015年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比赛。

9.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 强化高等教育统筹管理,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专业设置、建设监测体系和专业预警、退出机制,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探索建立区内高校联盟,建设自治区高等教育慕课平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推进高等学校内涵建设,实施本科教学工程,继续加大自治区重点专业建设;推进卓越系列人才培养计划,支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进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加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力度,引导高校加强和改进实践教学;遴选6个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加强建设,继续开展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增强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继续推进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遴选培育3-5个新的协同创新中心,推动高校协同创新、协同育人。落实好宁夏大学“一省一校”建设任务,争取省部共建宁夏医科大学,支持高校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10.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确定2015年为民办教育治理年。修订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成立民办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未经批准、擅自开办的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年检、公示、年度考核评议制度,切实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指导成立民办教育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11.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日行一善”、“一校一品”、“书香校园”等德育特色和品牌。大力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少年向上、真善美伴我行”主题教育征文、演讲活动和“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和“节水、节电、节粮”教育活动。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召开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

12.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制定我区《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为中小学配备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器材,进一步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检测机制。深入推进“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启动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遴选校园足球特色小学45所、初中25所、高中15所,建设2个高水平运动队,遴选1个校园足球特色县(区)。探索建立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足球联赛机制。加强国防教育,探索推进学生军事训练改革,提高学生军训工作水平。

13.改进素质教育和美育教学。 启动以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试验工作,探索制定素质教育试验学科教学纲要,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试验地区。启动1万名中小学教师参与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网上晒课活动,遴选200节课参加全国“优课”评选。探索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的艺术教育推进机制,加强中小学美育教育和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努力开齐开足艺术课,多种渠道和方式缓解艺术师资短缺的问题。做好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集中展演参赛工作。开展全区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三、全面深化教育改革,为教育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14.科学编制教育“十三五”规划。 积极开展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中期评估,梳理任务清单,明确推进措施。按照编制工作方案,加强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评估总结“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依据自治区发布的“十三五”期间人口结构、产业结构变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深入细致做好各级各类教育需求预测,组织编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切实发挥规划对教育大局的宏观指导和统筹推进作用。

15.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推进“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区域内初中学校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宁夏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等我区承担的国家改革试点任务。推进自治区确定的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任务。推动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引导高校明确办学定位、转变发展方式。推进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改革,制定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核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重点抓好我区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及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实施方案、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实施方案、高校招生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衔接方案等论证研制工作。

16.提高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举办第三届中阿大学校长论坛,进一步扩大论坛影响,落实中阿高校签定的各项合作协议。争取筹建中阿国际学院。制定我区《阿语人才培养规划(2016-2020年)》,实施各类国家公派留学工作,扩大外籍教师、来华留学生聘请和接收规模。实施“名师名校长”海外培训项目、本科及研究生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推动中小学、职业院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强与港澳台教育交流。

四、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发展保障水平

17. 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按照“保基本、兜网底、一校一策、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统筹各类义务教育项目资金13.35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进一步改善学校教学和学生食宿条件;按标准配备图书、教育教学试验仪器、音体美器材、教育信息化设备;新建维修改造学校围墙、大门、护坡、硬化、绿化等配套附属设施;改善200个教学点的基本办学条件;建设30个农村中小学体育运动场;完成全区所有农村中小学剩余的60万平方米供暖设施改造任务。

18.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 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全区80%的学校接入宽带网络, 65%中小学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20%的基础教育教师、80%的职业教育师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启动“教育云”建设。加快自治区教育数据中心建设,基本建成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基础教育资源平台。

19.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体系。 实施学生资助工程,建立健全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无缝隙学生资助政策链,惠及15万名学生。提高资助对象的精准度,确保各项资助奖补政策真正惠及每一个需要帮扶的学生。继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改善西海固地区农村中小学和全区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28万名学生营养健康状况。

20.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实施“国培计划”,加强对薄弱学校教师培训,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万余人。继续实施新一轮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培训自治区级骨干教师540人。继续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岗位培训,培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万人。启动第二批“塞上名师”培养工程,遴选培养52人。制定《关于加快高等院校人才工程实施意见》,实施高校中青年教师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机制。继续实施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招聘1500名特岗教师。做好260名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从教安置工作。培养地方免费师范生200名。制定我区《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推动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的管理改革,建立健全交流轮岗机制,逐步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21.关心和支持特殊群体教育。 关爱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关爱教育体制。加快推进全区特殊教育发展,全面落实《宁夏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未入学特殊儿童少年就学工作,争取入学率达到85%以上。开展医教结合、送教上门试点工作,进一步整合医疗康复和教育工作,提高残疾儿童教育的实效性,切实保障特殊儿童受教育权利。

22.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中南部地区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西部计划”等。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建立健全学校与地方政府、学校与企业行业联合招聘毕业生模式,开好各类招聘会。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建立就业状况评价机制。

23.加强民族教育工作。 筹备召开全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会,实施全区骨干民族中小学提质创优行动计划、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及革命老区人才支持教师专项计划、民族中小学教师跟岗实践培训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开展2015年二期“百标工程”项目学校建设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确保全区少数民族在校生与少数民族人口自然比例大体相当。

24.努力营造教育发展良好氛围。 结合教育规划纲要实施和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出重大教育宣传活动,发挥教育宣传的正能量。加大信息报送的数量,提高信息质量。积极发挥宁夏教育电视台、《宁夏教育》杂志和教育厅、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的作用,打造教育宣传品牌和栏目,不断提高教育宣传覆盖面。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沟通,努力放大教育宣传的正面声音,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25.积极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制定我区《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工作能力的指导意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机制。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校车安全管理规章》,加强学校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开展第四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化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开展禁毒宣传、消防安全进校园活动,加强学校卫生疾病防控与食品安全治理,加强教育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开展第五届中小学网上安全知识竞赛和高校新生安全教育测试。加强教育信访工作,妥善处置来信来访。加强学校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建立完善教育舆情处置和通报工作制度,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自治区教育厅

201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