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07.08.2017  10:24

  为规范我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小微企业购买服务成本,在2016年《自治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我局对该办法重新进行修订完善。为便于小微企业更好的使用服务补贴券,现就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关于服务补贴券
  1、什么是“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
  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是指由自治区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以补贴券形式对我区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购买签约服务机构的专业化服务,给予资金补贴的有价电子支付凭证。小微企业申领服务补贴券后,可享受按面值抵扣等额合同款。
  2、服务补贴方式?
  服务补贴以"购买服务"的形式,直接发给签约服务机构。小微企业仅是申领服务补贴券后,可享受按面值抵扣等额合同款。
  二、关于申领条件
  3、哪些企业可以申领服务补贴券?
  在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规范,成长性好,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发展方向的生产性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等范围内的小微企业。优先支持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三星企业”和自治区“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达到BBB级以上的小微企业。企业必须是在正常经营,停业或歇业的企业不能申领。
  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例如:①工业:营业收入小于2000万元或人员小于300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小于300万元或人员小于20人的为微型企业;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小于1000万元或人员小于100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小于50万元或人员小于10人的为微型企业。
  4、小微企业申领服务补贴券,需要先进行中小微企业认定吗?
  不需要。申报企业在提交申报资料核查时,如实填写上年度营业收入、从业人数以及资产总额即可,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系统可自动判定是否属于小微企业范畴。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均以申领时间上一年度数据为依据。
  5、哪些服务项目可以申领补贴?
  企业申领补贴的服务项目必须属于经认定签约服务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以下七大类:
  (1)信息化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软件定制开发、信息技术、网络营销推广等服务。
  (2)技术创新和质量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研发设计、试验试制、检验检测、产品认证、管理认证、设备共享、质量管理、技术推广等服务。
  (3)管理咨询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财务代理、税务代理、财务审计、税务审计、资产评估、环境评价、节能评估、管理测评等服务。
  (4)法律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企业治理结构、企业合同风险防范体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法律顾问(不含诉讼)服务。
  (5)知识产权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商标、专利代理、版权代理、技术成果转化等服务。
  (6)信用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信用征集与评价等服务。
  (7)企业迫切需要的其他服务。
  6、是否服务机构提供的所有服务项目都可以申领补贴?
  不是的。只有经认定的签约机构的“签约服务项目”才可申领补贴券,可登录“自治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申报平台”( https://member.smenx.gov.cn/index.shtml )查询。
  7、每户小微企业一年可申领服务补贴券金额是多少?
小微企业应根据与签约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金额申请服务补贴券,每个服务合同可申请使用的服务补贴券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0%,每个企业年度申领服务补贴券总额不超过10000元。
例如,某小微企业单次合同金额为10000元,只可申领5000元补贴券;如果单次合同金额超过20000元,可一次申领10000元,但年度内不得再次申领。
  8、使用时限怎么规定?
服务补贴券只能当年申领使用,不可跨年度。即:如果企业今年只使用5000元,来年则不能继续使用另外5000元。
  9、如果跟签约服务机构签订好合同后,发现补贴券额度不足怎么办?
企业和签约机构签订合同前,尽量先登录系统查询可使用补贴额度,提交服务补贴券申请,企业未能申领或未全额申请补贴券的,差额由企业自行承担。同时,企业和服务机构在签定服务合同时,最好是在合同中约定,企业未能成功申领服务补贴券或申领补贴金额不足的,应向签约机构全额支付合同价款或补齐差额。
  10、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什么时候可以申领?
  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下发服务补贴券申领通知后,即可按时限登录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领。受服务补贴券总额限制,如补贴金额提前申领完,则至领完为止。
  三、关于申领流程及材料
  11、小微企业如何申领与使用服务补贴券?
  (1)企业申请服务。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登录“自治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申报平台”( https://member.smenx.gov.cn/index.shtml )(以下简称“服务券管理平台”),在线申请入驻签约服务机构的签约服务项目;
  (2)申请服务补贴券。企业登录“服务券管理平台”填报服务补贴券申请表和企业信息(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社保、税务缴纳报表等),在线申请服务补贴券;
  (3)发放服务补贴券。服务券管理平台对企业填报的服务补贴券信息进行初审,平台系统自动生成服务补贴券参考额度;由自治区非公经济服务局对申领企业和补贴额度进行审核后,委托运营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记名发放电子服务补贴券;
  (4)签订服务合同。企业与运营单位、服务机构线下签订三方合同;
  (5)抵用服务补贴券。签约服务机构登录“服务券管理平台”核实企业信息并抵用服务补贴券,审核通过后,企业即抵扣“服务补贴券”面值等额的合同款;
  (6)确认服务评价。签约服务机构按照合同完成服务项目,企业登录“服务券管理平台”对服务进行确认与评价;
  (7)服务券结算。签约服务机构凭项目完成证明材料、服务合同及企业支付合同款的收费凭证(扣除服务补贴券部分)到运营单位申请结算。运营单位对签约服务机构提交材料进行初审,报自治区非公经济服务局核准后,予以结算。
  12、小微企业申领服务补贴券通过网上初审后,是否还要提交其他资料?
  不需要。等待签约服务机构复核材料(企业规模、合同金额等)无误,并同意使用服务补贴券,可直接抵扣合同款。
  13、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申领使用的咨询方式有哪些?
  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0951-96168
  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0951-5043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