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告
06.04.2016 16:39
本文来源: 司法厅
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具体内容请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宁夏机构编制网站、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宁夏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宁夏司法行政网、宁夏法治网进行查询。凡原有职权类型、职权名称与此清单不一致的,均以此清单为准;自治区与市、县及自治区本级有关部门共有职权事项的事权划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权限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按自治区有关职责分工实施。
司法行政系统各部门要自觉维护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刚性约束,不得擅自在“清单”以外增加、削减和变更职权事项及内容,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司法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其调整、变更由司法厅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司法厅职能变化情况提出意见,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权审核、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合法性审查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0951-4116207; 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工作处0951-4113950;
特此公告。
附件: 司法厅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6年4月5日
本文来源: 司法厅
06.04.2016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