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银召开

12.02.2020  15:46

2月11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银川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委会副主任李锐主持会议,副主任姚爱兴、左军、董玲和秘书长徐力群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56人,实到38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并进行分组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工作要求,推动《决定》落实落细。要依法履职尽责,加强对《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法律法规在疫情阻击战中的有力保障作用。要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推动政府及有关方面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应有贡献。

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艾俊涛、自治区副主席杨培君、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沙闻麟、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侠联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