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改革新政来了,以后职称这样评

22.11.2017  18:59

  

  ■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对基层操作性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减少或者不作论文硬性要求

  11月21日,记者从宁夏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我区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新政有哪些新的内容和亮点?

   品德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首要内容

  ●把品德作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首要内容。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政治品质、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健全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

  ●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在证书证件、业绩条件等方面弄虚作假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论文、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长期在矿山、井下、野外等艰苦边远地区和县级以下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综合评价其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淡化论文或不作论文要求,并根据实际贡献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

  ●实践性、操作性强的职称系列(专业),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新闻作品等视同论文、科研成果要求。

  ●学术性、研究属性强的职称系列(专业),试行代表作制度,注重论文、科研成果、创作作品的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系列评审委员会自主确定。

   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和申报渠道

  ●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上同等对待。

  ●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参照工作单位同等学历、同等资历人员,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允许具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转评相应岗位职称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程序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价的依据。

  ●符合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探索建立同行专家推荐制度

  ●综合运用以考代评、考评结合、专家评审、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方式开展人才评价,形成各具特色的多元化评价体系。

  ●探索建立同行专家推荐制度,推荐专家应对申报人的品德、能力和业绩进行评价推荐,并对推荐情况负责。

  ●对专业性强、社会通用范围广、标准化程度高的职称系列,以及不具备评审能力的单位,委托具备较强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专业化人才评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进行职称评审。

   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目前,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等21家单位已经对中级职称进行自主评审,从2018年起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宁夏农林科学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神华宁煤集团公司等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并逐步向地级市、行业协会(学会)延伸。

  ●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为了使职称评审更加公开公平,实行申报、评审“双公示”制度,落实审核问责和倒查责任。

  ●严禁社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开展职称评审,对于在职称评审和职称考试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特殊人才申报有优势,适当提高基层单位岗位结构比例

  ●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考核合格出站的研究人员,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上和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年限、层级等申报条件限制,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评的方式,直接评聘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

  ●引进重点高校、重点学科(包括“双一流大学”、国外高水平大学、知名科研院所,教育部最近一次评估排名前10位学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录用当年即可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专业岗位工作满1年后可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在我区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和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其在国内外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或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引进的特殊人才取得相应职称3年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确认,对贡献特别突出、符合破格评审更高一级职称条件的,可直接评定高一级职称。

  ●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可降低层级使用,直至解聘。

  ●将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

  ●实施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提升培训计划,提高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才脱贫攻坚、服务基层的能力。

  ●在脱贫攻坚中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

  ●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用评聘分开的方式,但要适当控制比例。

  ●根据行业发展需求,适当提高基层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逐步推行县(区)教育、卫生、农业等专业技术岗位统筹使用,并向乡镇、农村、社区倾斜。

   突出专业技术人才业绩贡献评价

  ●科技创新人才,重点考察其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能力、科技成果的科学价值、成果转化带来的效益,在促进企业增产等方面取得实效及对我区重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

  ●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重点考察其推动理论创新、传承文明等方面的能力贡献,以及解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问题、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服务的能力。

  ●教育教学人才,重点考察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的创新成果。

  ●医疗卫生人才,重点考察疾病诊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医技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同行认可。

  ●工程技术人才,重点考察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研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

  ●经济管理人才,重点考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行业引领作用、创造价值能力和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推进金融、旅游、物流、电商、保险等现代服务业和人力资源管理行业发展。

  ●宣传思想文化艺术人才,重点考察繁荣社会主义文化艺术,推动理论研究、新闻宣传、文学艺术、文化创意、图书出版、体育竞技创新发展。

  记者  肖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