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少女"行乞,电话汇报"战果" 装残乞讨污了爱心
在银川不少公共场所,都能看到这样的乞讨者—— 装残乞讨 丢了脸面 污了爱心
记者日前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门口看到一个“聋哑少女”募捐,她向几位患者家属呈上一本“聋哑人证”和一张“爱心募捐单”,几位家属当即你50元我20元捐款,“聋哑少女”将获取的近百元善款登记在册,又在每位捐助者手腕上带上红色的“平安绳”,频频鞠躬致谢后离开。
没过多久,记者在医院一楼梯口看到“聋哑少女”缩在墙角打电话汇报“战绩”。记者向医院反映此事,院方表示,医院是公共场所,这些人隐藏在人群中且随时流动,医院也没有切实有效的办法对其进行管理。
调 查
带着“爱心武器”闯世界
一本破旧的“残疾人证”,一张“爱心捐款”宣传册,一条几分钱成本的平安绳,便是此类行骗者的“爱心武器”。
记者连续多日在银川市南门广场、光明广场、中山公园及几家大型超市观察发现,有不少人手持“残疾证”进行“募捐”,得到捐赠后都会赠送“平安绳”或小工艺品。行乞者大都是青年男女,年龄在18岁至30岁之间,有的三五成群,有的各自为政,边收钱边佯装为捐款人登记名录,总表现出一副失语失聪的样子,且行为举止礼貌,极易令人同情。
记者注意到,募捐对象主要盯着长相斯文的夫妻、情侣或老年人。遇到不买账的人,他们也不生气,反而礼貌地微笑,激起其他人的同情心,因此总能“募捐”成功。
知情人士表示,这些手持“聋哑证明”募捐的人,有分属组织且分工明确,循环进出公共场所,每人日均行乞几百元不等,有些还配置数千元的智能手机。
说 法
持假证行乞涉嫌诈骗
残疾人或正常人有无行乞的权利?残疾人持假证行乞是否触犯法律?
银川律师王建林认为,行为人乞讨的权利,我国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仍系空白。而持假证属伪造国家公文印章,涉嫌触犯刑法;借用假证行乞获得钱财涉嫌诈骗,可被处以刑责。
助人为乐是美德,本报提醒市民,提防此类打着捐款旗号的“爱心骗子”。(记者 张慈丽)
来源: 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