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旅游产业发展年会 “2014中国旅游风云榜”发布项目候选单位(者)征集启事

09.12.2014  19:54

一、年会概况

中国旅游产业发展年会是中国旅游报社创办的高端品牌活动,旨在为我国旅游业发展搭建年度性、专业化、高端化的宣传、交流与展示的平台。前三届年会分别于2012年1月、2013年1月和2014年1月与“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同城、同期举办,国家旅游局多位领导出席年会并致辞,20多位省级旅游部门领导、数十位知名旅游企业集团负责人和旅游文化专家以及数百名行业代表莅临年会。年会的成功举办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被业界评价为“规格高、影响大、效果好的中国旅游行业盛会”。

第四届中国旅游产业发展年会将于2015年初隆重举办。本届年会将比往届规模更大、活动更多、影响更广。届时,将邀请全国旅游及相关行业官、产、学、研的具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人士,盘点上年度行业收获,展望下年度产业走势;发布“2014中国旅游风云榜”。本届年会将继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严格科学的评审流程,通过报名推荐、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最终的风云榜发布项目名单。现公布2014中国旅游风云榜发布项目,同时面向全国征集各项目候选单位(者)。

二、“2014中国旅游风云榜”发布项目

2014 中国旅游风云榜由“美丽中国”榜和“创新发展”榜两个单元组成,共10个单项,现将推选项目及入选条件公布如下:

  (一)“美丽中国”榜(共5项):

    1 、推选项目

(1) 2014 美丽中国”十佳智慧旅游城市

参选单位:大力开展智慧旅游城市建设,在2014年智慧旅游实施推广方面有突出作为的城市政府或相关主管单位。

(2) 2014 美丽中国”十佳旅游县(区)

参选单位:县级(包括县级市、自治县、区、林区、市辖区)政府。

(3) 2014 美丽中国”十佳度假区(综合体)

参选单位:以满足度假旅游需求为主要功能、以旅游休闲为导向、为海内外游客提供较高品质服务的综合性旅游区或旅游休闲聚集区的相关单位。

(4) 2014 美丽中国”十佳旅游景区

参选单位:4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或相关主管单位。

(5) 2014 美丽中国”十佳主题旅游线路

参选单位:主题旅游线路的首推或主推单位 。

2 、参选条件

参选“美丽中国”十佳智慧旅游城市、旅游县、度假区(综合体)、旅游景区的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1)旅游资源富集,旅游产品富有特色,能够展现“美丽中国之旅”形象;

(2)对旅游业发展有明确且重要定位(如支柱产业、龙头产业、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

(3) 旅游 产业规模(即旅游总收入、 旅游外汇收入 等)与同级目的地相比居领先水平;

(4)旅游配套设置齐全,可进入性好;

(5)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6)获得过上级相关部门授予的与生态或旅游相关的荣誉称号;

(7)具有良好知名度和品牌形象,2014年在《中国旅游报》做过宣传报道或开展过活动的单位,优先推荐;

(8)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旅游事故。

  参选“美丽中国”十佳主题旅游线路的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1)旅游线路主题鲜明,能够使旅游者充分体验到“美丽中国之旅”形象魅力,每条线路只能用一个主题命名;

        (2)旅游线路经实际运行检验,市场认可度高;

(3)游客参与度高、口碑好,曾获得权威旅游媒体宣传推荐;

  (4)参选线路应当涵盖多个景区或城市,2014年在《中国旅游报》做过宣传报道或开展过活动的单位,优先推荐。

(二)“创新发展”榜(共5项)

1 、推选项目

1 2014 中国旅游影响力人物TOP10

2 2014 中国智慧旅游创新项目TOP10

3 2014 中国旅游营销创新TOP10

4 2014 中国影响力旅行社TOP10

5 2014 中国特色主题酒店TOP10

2 、参选条件

· 2014 中国旅游影响力人物TOP10

  参选者:2014年对推动旅游业发展具有影响力的人士,以企业、文化、学术界以及有关机构领导者为主。

  参选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声誉和卓越的领导才能,对旅游行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推动力;

  (2)个人或所在单位为行业创新做出突出贡献,在旅游行业规划、管理、营销等方面创新实践,引领行业发展;

  (3)2014年在《中国旅游报》做过宣传报道的个人,优先推荐。

        有关说明: 旅游管理部门/政府部门领导(处级以上)不在此次报选之列。

· 2014 中国智慧旅游创新项目TOP10

参选单位:2014年在智慧旅游建设方面开发推出富有创意项目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

参选条件:

(1)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借助便携终端上网设备,为游客提供便捷的旅游信息服务、为旅游管理部门或旅游企业提供新型的公共服务和营销平台;

(2)可以是智慧旅游管理、旅游服务、旅游营销的系统工程,也可以是涉及其中某一方面的创新产品;

(3)已建成并投入应用,得到旅游管理者或游客的广泛认可,具有良好的口碑;

(4)2014年在《中国旅游报》做过宣传报道或开展过活动的单位,优先推荐。 

    · 2014 中国旅游营销创新TOP10

  参选单位:在旅游营销方面推出创新举措的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报选项目为2014年内开展的一项旅游营销活动。

  参选条件:

  (1)根据市场新形势,开展具有创意的旅游形象、产品、事件等营销活动的;

  (2)通过营销新举措取得良好市场效果,成功应对市场困境,化危为机的;

  (3) 2014年在《中国旅游报》做过宣传报道并开展过活动的单位,优先推荐;

· 2014 中国影响力旅行社TOP10

参选单位:2014年在行业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独立法人旅行社。

  参选条件:

  (1)2014年在产品设计、经营管理、市场推广、导游队伍建设、服务质量提升等某一方面,具有突出作为,在行业内产生较大影响;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有效投诉较少。具有积极正面的企业品牌形象,美誉度较高;

  (3)2014年在《中国旅游报》做过宣传报道并开展过活动的单位,优先推荐。

· 2014 中国特色主题酒店TOP10

  参选单位:具有特色主题的酒店。

  参选条件:

  (1)集独特性、文化性和体验性于一体,具有文学艺术、人文建筑、传统工艺、民俗风情、休闲养生、海洋文化、生态环保等类别的鲜明主题;

(2)能够给住客别致、良好的服务体验,具有良好的口碑,受到市场认可和广泛欢迎;

(3)2014年在《中国旅游报》做过宣传报道并开展过活动的单位,优先推荐。

      三、“2014中国旅游风云榜”发布项目参选办法

  1.本次项目推选为非商业性活动,不向候选或入选单位(者)收取任何参评费用。

  2.凡符合发布项目候选单位参选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均可自行报名参选;各省、区、市旅游管理部门可择优推荐候选单位(者)。

3.所有参选发布项目候选单位(者)的单位或个人,在参选报名表上填写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若填写的资料涉及任何侵权等纠纷,均由报名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

      4.参选报名表请到年会官方网站:第一旅游网(www.toptour.cn)下载,报名表可复印。请所有参选的单位或个人在2014年11月20日17:00之前,通过传真或发邮件的方式,将盖章后的参选报名表传至中国旅游产业发展年会组委会,并将一张注明参选单位(者)名称的清晰照片发送至组委会电子邮箱 (照片不小于5M,其中参选影响力人物的候选者须提供工作照。参选单位必须提供拥有版权的照片,如因照片版权产生纠纷,则由提供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斌 王玮 韩雨晓

  电 话:010-85166420      010-85166419      010-85166410

  传 真:010-85166457      010-85166419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四、“2014中国旅游风云榜”推选程序

   1、候选单位(者)征集和确定

  2014年9月26日至11月20日,为发布项目候选单位(者)征集阶段。11月21日至12月5日,中国旅游产业发展年会组委会将对候选单位(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格审核和初步筛选,每个发布项目最终筛选出30个单位或个人作为候选单位(者)。对于报名单位或个人不满30个(人)的发布项目,组委会有权择优提名。

   2、大众投票推选

  2014年12月6日至15日,《中国旅游报》和第一旅游网将公布第三届中国旅游产业发展年会发布项目候选单位(者)名单,第一旅游网开辟专门的投票页面,供公众进行网上投票。

   3、专家投票推选

  2014年12月16日至20日,中国旅游产业发展年会组委会将邀请专家对各参评项目候选单位(者)进行投票推选。

   4、确定推选结果

  2014年12月底,中国旅游产业发展年会组委会将统计各发布项目的大众和专家的最终投票结果,产生最终获奖单位(者)。

   5、发布推选结果并颁奖

  2015年初,在第三届中国旅游产业发展年会·年度发布上,将发布各项目的推选结果,并颁发奖牌(杯)和证书。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旅游报社所有。

  

附件: 2014中国旅游风云榜发布项目候选单位(者)报名表

 

                                        中国旅游产业发展年会组委会

                                              2014年9月22日


    注:请于2014年11月20日17:00之前,将上表填写完整传真至:010-85166457、85166419,照片请发邮件至:[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