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系统关工委开展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07.01.2016  17:37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教育系统关工委开展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宁教基办〔2016〕2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教育厅直属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有好老师”重要讲话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教育引导全区青少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尊师重教的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根据教育部关工委《关于开展第十九届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关委[2015]10号)精神,自治区教育系统关工委决定,2016年1月至2016年7月在全区中小学校和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开展“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月—2016年7月。

三、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卫市市教育局关工委、中卫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协办单位:各市、县(区)教育局关工委、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四、活动对象

全区中小学义务教育段(4—9年级),普通高中(1-2年级)。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读书活动。

(二)组织开展“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主题征文比赛。

(三)组织开展“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主题演讲比赛。

(四)组织开展“我心中的好老师”书画比赛。

六、活动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6年1月—2016年5月15日):宣传发动,组织开展读书、征文、演讲、书画作品创作活动。读书是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核心部分,以重庆课堂内外杂志有限责任公司出版的《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读本为基础,根据学生参与读书、实践的具体情况,指导学生写作征文、演讲、创作书画活动。

(二)第二阶段(2016年月5月15日—6月30日):开展征文评比、演讲比赛选拔活动。自治区教育系统关工委根据各地教育关工委遴选上报的征文、书画在作品进行统一评选,决定表彰名单上报教育部关工委活动组委会。同时,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开展演讲比赛活动,确定小学组、中学组演讲选手(含高中学生)各1名参加全国总决赛。自治区教育系统关工委将根据各市、县(区)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按照教育部关工委确定给我区的征文、演讲、书画作品推荐上报参加全国表彰。

(三)第三阶段(2016年7月):组织宁夏中小学生演讲获奖选手参加全国总决赛和全国表彰大会。

七、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第十九届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是教育部关工委主办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青少年成长的品牌活动,是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的重要抓手,各市、县(区)教育关工委和学校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确定专人主抓此项工作。承办单位在组织活动中,专项活动经费主要用于租用场地、参赛选手交通、食宿,评委评审费用等支出。自治区各中小学校和各地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征文、演讲、书画创作等活动,确保此项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扎实开展,注重活动覆盖面。各学校主题教育活动要把主题教育活动融入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中、融入学校班主任工作中、融入学生的实践活动中,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通过主题班会、团队、少先队等活动,把读书、实践、写作、演讲等紧密结合起来。各地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要结合实际,开展书画等实践活动,使教育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教师要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认识自己、锻炼自己、提高自己,努力使主题教育活动覆盖到每个学生。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教育系统关工委要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各学校要以广播、墙报、黑板报和手抄报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活动的组织、过程、成果的宣传,为“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各市、县(区)教育关工委、指导教师和参赛青少年,可通过登录 “五好小公民”官网(www.whxgm.com)、微信公众号(ggwwhxgm)和认证微博(@关工委活动办)及时了解活动情况。各学校所订《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读本可在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教育部关工委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简称活动办)设在承办单位重庆课堂内外杂志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事宜请与活动办刘勇联系。  电话:(023)63659768  ;13883620725。各市、县(区)上报参赛征文、书画作品及参赛演讲选手具体事宜请与中卫市市教育局关工委(基础教育科)联系。

联系人:侯学尧    联系电话:0955-7016401

手机:13519234446

电子邮箱:nxzwhouxy @163.com

              QQ号:994706336(梧桐在线)


附件:1.“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全区青少年读书征文、演讲、书画活动方案

          2. “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全区青少年读书、征文、演讲、书画汇总表

          3. “我心中的好老师”书画比赛报名表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月7日

 

 

附件1:

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全区青少年读书征文、演讲、书画比赛活动方案

 

为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尊师重教的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根据教育部关工委《关于开展第十九届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组织全区中小学开展好全国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读书征文、演讲比赛、书画创作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读书征文比赛。通过组织中小学生阅读《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读本,每个市、县(区)教育关工委遴选出小学组、中学组优秀作品共15篇于2016年5月15日前报承办单位。教育厅直属中小学每校遴选出优秀作品5篇直接报承办单位。按照要求填写“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全区青少年读书征文、演讲、书画汇总表(附件2)。自治区教育系统关工委组织专家评选出优秀征文参加全国征文评比。

(二)开展“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主题演讲比赛。在读书活动基础上,以学校为单位广泛开展“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主题演讲比赛。通过组织演讲弘扬尊师重教之风,宣传最美教师,弘扬传递正能量。每个市、县(区)教育关工委选拔1名优秀演讲选手(小学组、中学组均可)参加全区演讲比赛。教育厅直属中小学校每个学校选拔1名优秀演讲选手参加全区比赛。自治区教育系统关工委在获奖选手中按要求推荐小学组、中学组各1名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演讲总决赛。市、县(区)教育关工委于2016年5月20日前报承办单位。

(三)组织开展“我心中的好老师”书画比赛。结合读书活动,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开展“我心中的好老师”主题书画比赛。各市、县(区)教育关工委遴选5幅书画作品,教育厅直属中小学每校选送2幅书画作品于2016年5月10日前报承办单位。参赛学生上报作品时要认真填写“我心中的好老师”书画比赛报名表(附件3)。自治区教育系统关工委组织专家评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全国评比。

三、参加办法

(一)征文要求。征文比赛分小学组和中学组。征文紧扣主题,观点正确。小学组征文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中学组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参赛征文用A4纸打印,征文作品要写清(作者姓名、学校、班级、指导教师、联系电话等),由学校统一收集(不接收个人上报的作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当地教育关工委。征文电子版发到nxzwhouxy @163.com征文须为本人原创,涉嫌代笔、抄袭他人作品一经查实,将一律取消评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参赛作品一律不退。

(二)演讲要求。各地教育关工委和学校积极组织以“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为内容的演讲比赛。要求主题鲜明,脉络清晰,事例生动,语言流畅,仪表自然,富有感染力,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可配背景音乐和画面。

(三)书法、绘画作品要求

1.书法作品内容应反映读本内容或实践体验中收获的感想;绘画作品应表现读本内容以及好老师的形象、工作和生活。

2.书法作品,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皆可,楷、行、草、隶、篆书体不限;绘画作品,素描、水粉、油画、版画、国画、电脑画均可。

3.作品用纸:毛笔书法(含篆刻)最大尺寸不超过 4 尺宣纸,硬笔书法一律采用 16 开书写纸;绘画作品,国画尺寸不超过 4 尺宣纸,其他作品规格最大不超过 54×38cm(4开),以 8 开或 16 开为宜;请勿装裱。

4.每幅作品需对作品所描绘的好老师做简洁描述或介绍,字数在 200 字以内。

5.参赛作品为原创,如涉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6.所有参赛作品原件不予退还;对于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

四、奖励办法

(一)征文分小学组和中学组(含高中)两个组别进行评选。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四个奖项。自治区教育关工委根据各地遴选上报征文选拔获奖学生,并将拟推荐的获奖名单报送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由教育部大会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二)演讲比赛分小学组和中学组两个组别进行评选。自治区教育关工委组织专家对遴选上报的优秀选手开展评选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项若干名,并颁发获奖证书。遴选推荐小学、初中组别各1名优秀演讲选手代表我区参加教育部关工委组织的全国演讲总决赛、表彰大会。

(三)书画比赛。按小学组和中学组分书法类和绘画类进行评选,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将参加课堂内外全国书画作品展并结集出版。

(四) 自治区教育系统关工委对积极辅导学生参加征文、演讲比赛、书画比赛的教师推荐到全国青少年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授予和该学生所获奖项一致的指导奖。

(五)自治区教育系统关工委对成绩突出的单位推荐到全国青少年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进行表彰。对活动开展扎实、取得良好效果的学校,全国青少年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授予“示范学校”称号。对成绩突出的个人,授予“先进个人”奖。对支持活动开展并取得明显进步的人员,全国青少年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授予“优秀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