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部署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

30.09.2016  14:32

  近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部署集中2个月时间在全区美容美发机构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整顿和规范全区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秩序,排查化妆品市场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营造放心安全的化妆品消费环境。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区经营和使用化妆品的美容美发机构展开,以群众反映强烈、有举报投诉或在监督检查及监督抽检中发现问题的美容美发机构为重点对象,以育发、染发、烫发、祛斑、防晒、美乳、健美等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及进口化妆品为重点检查品种,在全区美容美发行业范围内形成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化妆品行为高压态势,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安全。整治内容主要包括:一是督促美容美发机构严格执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检查经营或使用的化妆品的合法性,进口化妆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国家批准文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通过省级备案;检查索证索票制度执行和台账管理情况;二是督促美容美发机构严格执行《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检查化妆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国产化妆品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和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编号;进口化妆品是否标明原产国名或地区名、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等,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行为。三是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厉查处冒用盗用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进口证明和宣称有祛斑、烫染发、美乳等特殊功效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化妆品以及进口产品未取得批件的;整治擅自配制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经营使用过期化妆品行为。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宣传动员、调查摸底、执法检查三个阶段,将于2016年11月30日结束。通过专项整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美容美发单位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全面张贴《美容美发行业化妆品监管告知书》,全面建立美容美发机构监管档案;实现美容美发机构的全覆盖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美容美发机构进行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严厉打击美容美发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监管部门还将选取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社会知名度较高、守法意识较强且能够自觉依法经营使用化妆品的美容美发单位,打造一批美容美发行业化妆品安全示范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