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路权”不能靠个体施罚

23.03.2016  11:38
  3月5日,广东东莞一辆大众轿车被后面一辆比亚迪轿车撞翻,交警认定前车违法变道负全责。后车车主唐某将行车视频传上网,称自己是在维护路权,“只要对方全责就去撞”。东莞市中堂交警大队启动重新调查程序,排除了后车车主故意撞车的嫌疑,维持前车车主负全责的定性。
  此事发酵数日,交警部门虽已有定论,舆论却仍然争执不休。从“撞过7辆车”到“只是维护路权”,当初夸夸其谈惹祸,如今义正词严地发声,作为整个事件的当事人,处在风口浪尖的唐某,一直可算是语出惊人。恰是这种激烈、执拗的话语风格,让公众见识了一名非典型“事故受害者”的鲜明形象。于是,公众关于其人其事的讨论,也变得爱憎分明而情绪激昂。
  很大程度上,“撞翻变道车”一事所引发的热议,唤醒了许多人快意恩仇的原始冲动。他们通过替唐某辩解并力挺唐某,来宣泄由来已久的压抑,重申一种睚眦必报的“正义观”。
  当司机群体悄然间分化成“耍狠者”和“失意者”,全社会的驾驶文化便注定变得愤怒和偏激化。于是如我们所见,一部分人越发得寸进尺,继续将各种违法驾驶视同儿戏;另一部分人则忍无可忍,终于也走上了“与人斗狠”的反击之路……
  可理智地看,上述“路权观”当然站不住脚。倘若打着维护路权之名,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将他人车辆撞翻在地,那么还有何安全感可言?行人闯红灯也是在侵犯路权,但开车的人就可以向闯红灯者迎头撞上去吗?显然不能。
  在现代社会,很多权利的实现都转移到各类专门的“代理机构”,比如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能之一,就是依法维护交通秩序,以保障交通参与者的权利。在比亚迪撞大众案中,即便后者司机唐某认定前车违规实线变道,也完全可以保留证据,向职能部门寻求援助,藉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司机维护路权当然没错,但这不能成为向违法者恶意施惩的理由。尽管我们都痛恨开车变道等各种交通违规行为,但亦需要认清楚维护路权的本质和前提,而不能不分具体情况就纵情高呼“撞得好”。
  司机维护路权,不意味着立时可见的正义,也不意味着果断出手报复有理。维护路权同样不能成为“路怒族”的托词,也绝不可以成为司机放手冒险的理由。如果人们相信可以通过私力救济实现“报应不爽”,那么可靠的公共安全将永远难以实现。
宁夏:让职业技能培训惠及更多“三类”帮扶家庭
  新华网银川1月4日电(记者 谢建雯)记者近日从新华网
既要“面子新”又要“里子实” 大武口老旧小区改造暖民心
  “改造后,小区的路平了、灯亮了,家里暖和了,我们的心也暖和了。”近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永欣园小区9号楼居民孙群告诉记者。2021年,大武口区投资1.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