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上报2014年铁路专列、包机等相关数据的通知
28.02.2015 11:24
本文来源: 旅游局
各组团社、四星级以上旅行社:
依据宁旅办[2013]105号《关于“引客入宁”旅游奖励办法》和宁旅办发[2013]256号《关于对旅行社组织港澳台地区游客来宁夏旅游的奖励办法(试行)》文件规定,自治区旅游局决定对2014年进行奖励兑现,请各企业按照文件规定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按照以下要求及时报送。
一、铁路专列、包机情况
需提供:火车票(大票)、航空公司合同、团队确认件原件、订房单原件、订车单原件、景区门票发票单原件、人员名单。
二、入境旅游人数
分别统计港澳、台湾、亚洲区域(中东地区除外)、中东地区和洲际区域入境游人数。
需提供:附团队行程单、游客入境相关证件复印件。
三、组团赴六盘山旅游扶贫试验区旅游人数
需提供:团队行程单、订房单、景区门票发票单。
四、相关要求
1、请各企业分类进行统计并装订成册(标准A4纸张大小),请参照附件;
2、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文件进行统计上报;
3、铁路专列、包机情况及组团赴六盘山旅游扶贫实验区旅游人数报国内旅游促进处;
4、入境旅游人数报国际合作交流处;
5、请各企业于2015年3月5日前将统计情况分别报送至自治区旅游局国内旅游促进处(704室)与国际合作交流处(706),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 楠 电话:0951-6727308 18995087156
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2月15日
本文来源: 旅游局
28.02.2015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