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四结合”加强“三资”管理 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28.05.2015  17:34

  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切实维护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预防和制止腐败行为,彭阳县突出“四结合”强化“三资”管理,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坚持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相结合,促政务公开。 建立健全农民群众评议考核机制,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实施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履职行为,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农村集体“三资”经营管理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
    
   二是坚持农村发展与农民群众增收相结合,促环境优化。 坚持从有利于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严格规范农村各项收费行为,提升便民服务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发展环境,切实提高农村集体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经营和保值增值。
    
   三是坚持清产核资与农村产权改革相结合,促经济发展。 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资本化、股权化改革,扎实做好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底数、明晰权属、完善制度,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资产清单,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奠定基础。
     
  四是坚持创建工作与提升管理水平相结合,促制度创新。 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队伍建设,认真总结“三资”管理的新举措、新经验、新典型,不断探索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式,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安全管理和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