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价格举报投诉6800件 经济制裁791.58万元

17.03.2015  19:51

   去年我市价格举报投诉6800件 经济制裁791.58万元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佳伦)过去的一年里,您是否遇到过停车乱收费、物业强收初装费、水电价不合理、药品及医疗服务收费偏高等收费乱象?

  3月17日,记者从银川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获悉,2014年,银川市两级“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6800件,其中当场答复3775件,登记受理3025件;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4件,当场责令整改、协调退款处理919件,经调查核实无违法行为案件1967件;实施经济制裁总金额791.58万元,其中退换用户786.64万元,处以罚款4.94万元,没收0.01万元。

  记者从格监督检查局提供的举报形式分类中发现,停车收费举报投诉案件占到了总投诉举报的1/3以上,达到2431件;房地产及物业管理收费1389件,药品及医疗服务收费312件;交通运输价格114件,教育238件,水电价130件,成品油11件,天然气53件,旅游80件,粮食农资1件,行政事业性收费59件,邮政通信27件,零售及其他2042件。

   案例:停车场自定收费3元

  市民黄先生在中山北街宁夏军区第二招待所门前停车场取车时,被看车人告知要交3元钱的停车费。“我听说普通停车场规定,4小时以内收费是2元钱,你们这怎么收3元啊。”停车场工作人员告诉黄先生,他们停车场下午6点之前收费都是3元钱不计时。黄先生交钱后索取了票据,随后拨打了12358价格举报热线。接到举报,市物价局价格检查人员来到该露天停车场,发现该停车场没有任何标价牌,经过取证,其4小时以内3元的收费,高于物价部门规定的普通停车场4小时以内2元的标准。检查人员当场责令其整改,并对该停车场黄牌警告,暂停其收费行为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案例:物业强收户主天然气初装费760多万

  银川市满春新村二期物业收取2000多户业主天燃气初装费760多万,遭业主举报后,银川市物价局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全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时,购房者除交纳按销售价格、楼层差率计算出的房款和按房价比例应交纳的契税和维修基金以外,不再交纳其他任何费用。对满春新村二期物业责令整改,于2014年7月8号退还业主天燃气初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