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残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 残疾人健身周活动的通知

27.07.2017  01:52

各市、县(区)残联,各残疾人专门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及《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十三五”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自治区残联将于2017年8月8日至13日,在全区组织开展第七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8月8日所在的工作周(即8月7日至13日)为集中开展第七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的时间。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延展活动时间。

二、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

主题:共享健康、共享残运、共享小康。

宣传口号:“我要上残运、残运在身边”“助力冬季残奥、倡享健康生活”“全民健身、共奔小康”。各地可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特点鲜明、亮点突出、易于传播、感召力强的宣传口号。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各地要借助体育部门的活动平台和资源,紧密结合“全民健身日”活动,推进残健融合、包容开展,形成“全民健身日”活动亮点,与“全民健身日”形成联动和呼应。

(二)各地要认真落实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六个落在身边”要求,即“健全残疾人身边的康复健身组织,建设残疾人身边的康复健身设施,开展残疾人身边的康复健身活动,支持残疾人身边的康复健身赛事,加强残疾人身边康复健身指导,讲好残疾人身边的康复健身故事”,因地制宜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示范活动,帮助和激发更多残疾人走出家门,康复健身,融入社会。

(三)各地要结合“第十届全国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群众体育比赛项目征集活动,发现有利于残疾人参与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并做好项目征集和推选工作。

(四)各地要按照“自强健身工程”及“康复体育关爱工程”相关要求,在本届“残疾人健身周”期间加大康复体育进家庭项目实施力度。

(五)各地要加强领导、认真策划、统筹安排,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地活动方案和总结报送情况将作为对本年度各地残疾人体育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

(六)各地组织活动要坚持厉行节约、务实求效的原则,积极协调公共体育场所为残疾人免费开放。

四、其它要求

(一)材料报送。

1.方案报送。各市、县(区)残联及各残疾人专门协会要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于2017年7月28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送自治区残联宣文处。

2.总结报送。活动结束后,各市、县(区)残联及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应对本地区、本机构“残疾人健身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填报活动开展情况反馈表(见附件),于2017年8月24日前报送自治区残联宣文处。活动总结须如实、全面反映活动主要内容、活动参与面和创新做法、先进经验、建议意见等。活动图片、视频资料需和总结一同报送。报送图片和视频资料要求清晰度高、感染力强,并注明具体活动时间、活动内容及来源。电子图片像素不低于1MB。

3.报送方式。方案和总结材料报送可采用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并注明报送人联系方式。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宝峰     电话:0951-5668823 ,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08号
 
附件:第七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开展情况反馈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