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四督查组到隆德县督导检查河长制工作

15.09.2017  03:32
  自治区第四督查组到隆德县督导检查河长制工作


 

本站9月14日讯    9月12日,宁夏自治区国土厅副厅长陈淑慧一行对隆德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隆德县副县长陈国栋、水务局局长陈国光等陪同督导检查。

        第四督查组一行首先对隆德县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走访,先后到渝河、沙塘镇及清泉村等进行现场探查,了解河流公示牌及河界牌安放、河湖周边污染治理等情况,到河长办查阅资料,并听取了工作汇报。

        督察组肯定了隆德县的河长制工作,同时强调:一要进一步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抓好河长制工作的贯彻落实,明确思路,突出重点,打造亮点;二要从工作形式和内容强化工作措施,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环境,保障河湖水安全;三是各部门要协作,确保工作实效,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四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多方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全面推行河长制宣传力度,尽快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河湖“管治保”三位一体的良好局面。(隆德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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