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组三项措施学习贯彻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17.06.2017  01:30

近日,自治区纪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组采取三项措施,推动学习贯彻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掀起热潮。

一是示范带动,先学一步。6月15日,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组召开扩大会议,组织纪检组全体干部和厅属系统20多名专(兼)职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专题学习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同志的工作报告,学习了自治区纪委向大会提交的纪律检查工作报告,介绍并传达了自治区纪委6月14日召开的干部大会概况和精神。二是周密部署,全面铺开。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组组长贺华对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学好“两个报告”原文,深刻领会和吃透精神。二要结合纪检监察职能,学以致用。三要联系实际,找准自身职责定位,为党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交通运输中心工作保驾护航。四要通过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大会、辅导讲座等方式,分层次、有步骤地将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传达到系统所有纪检监察干部。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通过网站、微信、内部报刊等媒体,将党代会有关应记应知内容编成精炼的学习资料发布。同时,做好各单位学习动态宣传报道工作,在全系统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