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文件: 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31.12.2015  11:33

              宁纪发[2015]106号

 

 

各市、县(区)纪委、监察局,区直各部门、单位纪检组(纪委)、检查室(处),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各派驻纪检组、检查室,区直机关纪工委,区教育纪工委,区属国有企业纪委,高等学校纪委:

    2016年元旦、春节临近,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紧抓不放,一寸不让,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抓下去。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落实。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在关键点要保持高度警惕,带头把党的宗旨和纪律铭刻在心,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二、要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 各地、各部门(单位)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片、挂历及烟花爆竹、烟酒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违规举报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企业和私人宴请,以及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要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紧盯年节假期,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动向;有效破解“隐身”和“变种”新问题;要坚持刚性执纪,对无视纪律规矩,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问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近期,自治区正在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公务用车改革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阻扰、变通等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查处问责,确保公车改革顺利进行。各地、各部门(单位)节日期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于2016年2月16日前,报自治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厅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