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银行”现四大模式创新仍在继续

14.09.2015  16:15
        在河南开封的一个乡镇上,一个面粉企业刚刚筹建的“粮食银行”已经开张营业。
        这里的负责人介绍说,当地农户将粮食存入“银行”之后,可以领取一张类似银行卡一样的储蓄卡,或者一个存折。
        “我们这里的超市已经建成,农户可以持卡来此消费。同时,我们还将马上建成农资超市,为农户提供全方位的生产生活服务。”上述企业运营的“粮食银行”,为国内“粮食银行”发展的基本模式,即以物换物模式。
        这一模式发端于山东广饶,随后在全国推广。
        据了解,自山东广饶创新开展这一业务以来,国内各地对于相关模式的探索从未停歇。
        广饶模式、黑龙江垦区模式、太仓模式、凤台模式,等等模式的推陈出新,不仅丰富了粮食银行的业务内涵,也给予了粮食银行更多的发展可能。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此前表示,创办“粮食银行”,对于减少粮食资源损失,提高农民粮食消费质量,改善农民生活,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现的具体体现,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措施,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应该在发展“口粮银行”的基础上,就销区能否发展“商品粮银行”开展进一步研究探索。
       
以物换物的“广饶模式

        山东广饶,目前被称为中国“粮食银行”的发源地。
        上世纪80年代,由于粮食连年丰收,国内许多农户家中储粮数量较大,由于不具备足够的储粮设施,没有掌握相关储粮技术,造成了粮食损耗的不断增加。在这一背景下,许多农户找到粮食部门,以寻求解决的办法。
        广饶县粮食局在对这一问题认真研讨后,决定利用粮食系统掌握的库房和粮食储存技术,帮助农民解决这个难题。
        1983年初,广饶县国有粮食部门正式开展代农民储粮业务,并且将这个业务延伸为“两代一换”。随后,在此基础上,1989年,广饶县又引入现代银行机制,与粮食加工贸易企业合作开办“粮食银行”,并被原国内贸易部在全国推广。
        据了解,广饶县“粮食银行”由县粮食部门与实力强大的粮食加工企业合作,向银行贷款购买农民的粮食。自“粮食银行”业务开展以来,广饶县在各村屯下设基层粮站、粮所,方便农民存粮,粮食银行向农民发放《储粮证》和《口粮转化证》,农民可以持证到存粮点领取原粮、成品粮和粮油食品,也可以提取现金,议价出售。
        国家粮食局粮食经济研究中心原主任丁声俊评价认为,“广饶模式”既发展了农村短期小额贷款,又解决了农民自己存储粮食损耗严重的问题,形成了农户、粮食银行和粮食加工企业的合作形式。
       
银企合作的“龙江模式

        广饶模式在全国不断推广的同时,全国各地也在因地制宜的开展适合自己的“粮食银行”业务模式。
        黑龙江垦区是中国最主要的粮食产区之一,每到粮食收获季节,农民卖粮难、粮食运输难、农民增收难的问题会偶有出现。
        为解决这一难题,2008年,北大荒商贸集团下属的北大荒粮食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大连分行合作,在建三江成立“粮食银行”,通过向银行贷款解决收购农民粮食的资金问题。
        据介绍,与广饶模式有所不同的是,黑龙江的“粮食银行”主要解决农民卖粮难的问题,它是依托自己在建三江分局的13个物流仓储节点,在收获季节收购农民粮食统一存储,过了秋后集中卖粮的时间再出售粮食,打开时间差。
        从当地粮食系统工作人员处得知,“龙江模式”的具体流程是,农户在粮食银行开户,并领取粮食存折,同时,办理民生银行的借记卡,签订存粮协议,办理存粮手续。
        “农户可以自行将粮食送到‘粮食银行’的仓库,也可以由银行派车送。
        ‘粮食银行’在对粮食进行质检、称重等流程,完成粮食取样手续,粮食入库存放后,为农户开具粮食存折。随后,农户可以持身份证和粮食存折 向‘粮食银行’办理个人贷款,用于粮食耕种或个人经营。”上述工作人员说。
        此外,农户可以根据市场卖价随时将粮食取走销售,也可以在“粮食银行”下设的电子平台进行网上交易。
       
三业融合的“太仓模式

        2006年,江苏太仓探索并开创“粮食银行”。
        太仓市南郊粮管所主任周元勋认为,太仓与其他地方的“粮食银行”比较,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太仓“粮食银行”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是以节约粮食、助农增收为根本,为助推城乡一体化健康发展提供粮食收储和安全保供的配套服务。“粮食银行”运行围绕促进农民增收这个基点,探索“粮食银行”帮助农民储粮可以取得更多收益的方式方法,突出“粮食银行”为农服务的功能定位。
        通过多年的不断摸索,太仓“粮食银行”逐步拓展出三项主要业务:一是“口粮银行”存储业务。农户将当年收获后留存的口粮存储到粮食购销企业“粮食银行”的储粮库点,企业按照国家粮食作价办法检斤验质,依据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基准兑        换折率,在农户的“粮食银行”存折上准确记录净原粮数量和对应的成品粮数量,粮权归属农户。农户凭存折(银行卡)可随时到就近的“粮食银行”服务网点(放心粮店)提取、兑换成品粮油或折价出售。
        二是土地流转费银行存储业务。
        根据土地流转农户自愿的原则,由村委会将农民的一部分土地流转费(数额标准由村委会确定)存入所在地“粮食银行”。所在地“粮食银行”将土地流转资金转存到全市统一的“土地流转费”专用账户,由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建立储户基本信息档案,发给农户“粮食银行”存折(卡)。储户凭“粮食银行”存折(卡)可随时到就近的“粮食银行”服务网点(放心粮店)提取大米、面粉或其他粮油商品,价格上享受一定的优惠,也可以任意兑换其他商品,年底统一结算,余额既可退还给        农户,也可转存下年度继续使用,保证土地流转农户失地不失粮。
        三是“商品粮银行”存储业务。签约订单的粮食生产大户或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在将当年自产的粮食出售给粮食企业时,如约定3个月内不领取售粮款的,可以转为存入“粮食银行”,企业按当日挂牌收购价格锁定售粮款额(包括政府价外补贴),计入“商品粮银行”专用账户。此时的粮权已归属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存满3个月后,储户可随时提取售粮款。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参照当年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结付给储户相应的利息。如企业销售粮食发生亏损,储户则不需承担责任。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原会长白美清在评价“太仓模式”时说:“苏州‘粮食银行’的探索与实践,是新时期粮食流通体系建设中的一个创新,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是粮食工作积极参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举措。

政府背书的“凤台模式

        作为较晚介入“粮食银行”业务的安徽凤台县,却成为在“粮食银行”创新模式中,走得最远的一个地区。
        2013年,该县选择部分乡镇开始试点,由县粮食局成立的公司执行,按照商业银行经营货币的思路,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吸收农户手中余粮“储蓄”,储户可凭存粮折(卡),取回原粮、兑换生产生活用品、持卡消费、提取现金等的一种新型粮食经营业态。
        与别的地方“粮食银行”很大的不同是,凤台县推行的“粮食银行”模式,由县政府背书,并承担监管职责。    据当地县粮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农户存粮进“粮食银行”,一般要经过送粮-验质-过磅-除皮,扣杂扣水分-开具入库单-柜员登录农户身份证号码、存粮信息-农户确认,输入密码-柜员在存粮折上加盖公、私章-将存粮折(卡)交给农户-农户到农行服务网点换取银联卡-分别持存粮折(卡)消费、兑现、取粮、贷款、转续存粮等步骤。
        在农户存粮后,拥有粮食的所有权。农户在处置自己粮食的过程中,需兑换物品和服务时,可持存粮折到县农委、县供销社提供的服务网点兑换,持银联卡到县商务局提供的服务网点兑换;需提取现金时,可持银联卡随时随地到农行提供的服务网点提取;需取原粮时,可就近到粮站提取同等级结余存粮。若农户暂时不愿处置自己的粮食,又需要资金使用时,可以其粮食作为质押,从凤台粮行获取贷款。
        为防风险,凤台县由县粮食局出面,利用30%仓储保有量及时供粮,方便农户提取,同时规定农户取原粮量不得超过其存粮的70%;此外,通过一定程序,在必要时动用县级储备粮。
        此外,凤台“粮食银行”与期货业务充分对接,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控制市场粮价大幅度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积极与保险公司合作,最大程度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