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局部署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22.09.2015  16:03
        9月21日,自治区粮食局召开会议,通报了今年1—9月份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安排部署了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局直属各单位负责同志和财会人员参加了会议,解涛副局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自治区粮食局决定从10月开始到年底利用3个月时间,在局直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对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决策管理情况、预算管理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经费开支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管理情况、财务监督情况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等10方面进行检查。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集中时间和精力全面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及时解决自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是落实工作措施。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查漏补缺,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三是认真进行整改。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逐项逐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做到对违纪资金、违纪资产处理到位,对违纪责任人员严肃问责。四是按时报送材料。各单位要认真撰写自查自纠报告并按规定时间报送自治区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