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局 自治区发改委 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夏分行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14.04.2015 18:48
本文来源: 粮食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库存检查公示 (样式)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及自治区粮食局、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农发行宁夏分行联合下发的《2015年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宁夏自治区××市粮食库存检查领导小组指派 同志为组长, 同志为成员, 的库存检查工作组,自2015年 月 日至 日,对 (被检查单位名称)粮食库存进行检查。 在此期间,请将库存检查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及时反馈检查组。检查组联系电话: ;联系人: 。同时,请对检查组执行库存检查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的情况予以监督。 监督方式:××粮食局电话: 自治区粮食局电话:0951-6986861、6986873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粮食局(代章)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库存检查人员 遵守纪律情况反馈表 (样式)
被检查单位 |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
检查时间 | 检查组组长 | ||
检查组成员 | |||
检查人员遵守查库纪律情况: 1、是否进行库存检查公示。 是 □ 否 □ 2、是否有吃拿卡要行为。 是 □ 否 □ 3、是否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土特产品等。 是 □ 否 □ 4、是否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是 □ 否 □ 5、是否将检查费用转嫁给被检查企业。 是 □ 否 □ 6、是否篡改、隐匿、损毁检查原始记录。 是 □ 否 □ 7、是否篡改粮食库存的数量、质量、财务、统计等数据。 是 □ 否 □ 8、是否有其它违纪行为。 是 □ 否 □ | |||
被检查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 盖章 2015年 月 日 |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库存检查“十个严禁” 1.严禁违反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程序和规定; 2.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库存检查资料; 3.严禁篡改粮食库存的数量、质量、财务、统计等数据; 4.严禁接受被检查企业和单位安排的宴请、健身、娱乐活动及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土特产品等; 5.严禁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 6.严禁利用库存检查之便向被查企业和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7.严禁向被查企业和单位透露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 8.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 9.严禁其他故意刁难、损害库存检查工作的行为; 10.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粮食库存检查的保密资料。
本文来源: 粮食局
14.04.2015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