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14.04.2015  18:48
各市、县(区)粮食局,局直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法治组〔2015〕3号)和自治区政府法制办2015年工作思路,按照《全区粮食行业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及今年我区粮食流通工作要点,制定了2015年全区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5年全区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 2015年4月13日     附件   2015年全区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 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化之年,也“六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区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我区粮食流通重点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粮为主线,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涉粮法规宣传力度,继续深化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和“法律进机关”活动以及法治文化建设,建立行政职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粮工作,为促进各种粮食市场主体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涉粮法律法规,进一步营造依法治粮的良好法治环境           1.认真学习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按照《2015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总体要求,结合粮食行业实际,研究制定开展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具体措施,努力创新粮食行业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式。           2.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切实加强对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和群众形成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完善措施。           3.继续大力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积极利用“12•4”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涉粮法规、保密法等法律宣传月、宣传日等平台,组织开展好集中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形成干部职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4.深入学习宣传与粮食流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2015年粮食流通中心工作,深入开展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3个条例宣传贯彻;全面落实自治区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程序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三部规章”的学习宣传和落实工作。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重点开展食品安全和粮食质量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引导和督促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增强全社会粮食质量安全意识。组织开展粮食流通各项制度的专题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粮食部门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和能力,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切实保障我区粮食安全。结合“三部规章”学习贯彻,在系统内举办一期“三部规章”专题讲座,邀请自治区法律方面的专家学者对“三部规章”进行深入解读。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项活动           5.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结合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重点做好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年度考试、考核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使学法用法活动成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增强领导干部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三是继续将普法依法治理和依行政工作纳入我局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普法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没有开展的,不能评为优秀单位。四是今年将与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依法治区协调小组办公室和高校法学院共同举办一期宁夏粮食行政执法实务暨“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提高各级粮食部门普法骨干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粮水平。五是与自治区保密局共同举办粮食系统保密人员保密法知识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保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业务能力。           6.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以“粮食科技活动周”、“5•26”《条例》颁布日、“世界粮食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好集中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宣传粮食政策法规。           7.开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认真做好自治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各类法治创建活动的申报、检查、考核,推进全区粮食流通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           三、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工作            8. 认真完成“六五”普法各项任务,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年,按照《全区粮食行业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的安排部署,各地粮食部门要在本地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指导、监督、协调下,对照检查验收标准,及早着手,切实做好“六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工作,于8月上旬将“六五”普法总结报送自治区粮食局普法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总结“六五”普法的先进典型,主动宣传普法成果,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做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报送等工作,并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及早研究制定“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意见。           四、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9.开展全区粮食行业法治文化作品有奖征集活动。印发了全区粮食行业法治文化作品有奖征集活动通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丰富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与形式,自治区粮食局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比,对获奖作品进行奖励。           10.推进阵地建设。结合文明处室建设工作,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与载体,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图书资料室、会议室、活动室、走廊等,搭建法治文化学习宣传平台,增强普法的服务性。积极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形式,围绕重大主题、在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新媒体法治宣传活动,吸引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大众新传播媒体开展涉粮法治宣传教育信息报道,最大限度地传播涉粮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充分发挥宁夏粮食政务网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的功能。自治区粮食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文件、信息将通过宁夏粮食政务网“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六五普法专栏”和普法QQ群发布。            五、深化依法行政,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1.继续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结合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裁量基准(试行) 及行政裁量权后评估制度的施行,及时总结和修订裁量基准,不断规范和细化行政执法职权。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将行政执法依据、标准、条件、程序、时限和结果等向社会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法程序,开展公正、合理、人性执法活动,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大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力度,强化指导监督,并组织开展不定期抽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适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观摩交流活动。           1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系统进一步加强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人员的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依法申领、换发执法证件,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执法证件或执法人员离开执法岗位未收回执法证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行粮食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行政指导制度,加大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           14.建立粮食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32号)精神,严格按照实施步骤,做好粮食部门责任清单的梳理、清理、报送、审核和发布工作。           15.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地依法公开应公开的所有事项。完善和规范公开政务信息的内部工作流程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每年3月31日前在网上公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16.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功能,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复议法宣传力度,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救济渠道,切实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行灵活的受理、调解方式,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17.调整和充实自治区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普法工作经费,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人员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普法骨干和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将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创建活动情况作为年度效能考核的内容予以考评,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