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印发全区粮食系统“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28.07.2015 16:08
本文来源: 粮食局
7.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 8.推进粮食依法治理情况; 9.粮食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10.依法行政情况; 11.粮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验收对象 各市粮食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四、检查验收和工作步骤 检查验收工作从2015年6月开始,年底结束。 1.动员部署。6月上中旬,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2.开展自查。6月下旬,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7月底前将“六五”普法工作总结报区局办公室(901室)。 3.进行总结。7月下旬,根据各单位总结情况,对全系统“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报自治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办公室。同时,做好自治区的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4.组织抽查。8月上旬,由分管局领导带领检查小组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抽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 5.纳入效能目标考核内容。年底,结合效能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工作对各市粮食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进行考核,考核验收主要采取实地考察、查验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深入开展自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检查验收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 2.注重实效,推动工作。各单位要通过自查,全面了解“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认真督促改进,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集中宣传法治建设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局粮食政务网将积极宣传各地普法工作及检查验收情况。 联系人:牛芳 电 话:0951-6986890 698689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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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7.2015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