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落实需有载体省长负责彰显时代分量

03.02.2015  11:44
        相比此前大家熟悉的“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近日出台的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从粮食生产源头、粮食流通过程到监督考核形成了更加完备的粮食保障体系,也更加突出了粮食安全的属地主体责任。这是由新常态背景下粮食安全形势新特征、新变化和新要求决定的。
        这种“”,一是体现在供给上,一方面我国粮食产能站上了新台阶,一方面靠天吃饭局面尚未根本改变;二是体现在需求上,一方面由于人口增加、生活水平提高及城镇化发展等因素,粮食总消费将刚性增长,一方面粮食品种结构性失衡;三是体现在市场上,一方面国内生产成本和价格逐年提高,一方面国际农产品价格呈下跌态势,一涨一跌两头挤压,使政策性托市保粮农增收的难度加大;此外,从调控方式上,单纯依靠增加补贴刺激粮食生产的空间也越来越有限。
        早在2001年,我国划分了13个粮食主产区、7个主销区和11个基本平衡区,使粮食优势产区能稳定地发挥地理资源优势,确保了粮食产能逐步提高。但是,主销区主观上缺乏粮食生产积极性,导致粮食生产处于逐渐下滑、耕地面积处于逐渐甚至大幅减少的状态。另一方面,主销区往往是经济富裕地区,从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提升粮食科技支撑能力,到扶持支持农民种粮、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乃至构建现代粮食流通市场、提高粮食储备能力等方面都有较好的财力、人力物力基础,但这种能力并没有充分发挥。而一些粮食主产区由于财力所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还很薄弱,粮食产能已接近极限。
        因此,调动地方的粮食生产积极性,强化粮食安全属地责任,是当前和今后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机制手段。对全国,粮食安全是全党全社会的头等大事,对每个地区,粮食安全是本地区的头等大事,但无论是全国还是本地区,这一头等大事都需要落实到具体的载体上。这种载体,就是每一个省区市、每一块田间地头。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扣准了这一脉搏,也显现了新常态下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