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开展粉尘作业和 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的通知

23.07.2015  19:51

 

宁安办〔2015〕6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5年6月27日,台湾新北市八仙水上乐园举办“彩虹派对”大型活动时发生可燃性彩色粉尘爆燃,造成大量人员受伤。为有效防止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14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粉尘爆炸的严重危害性

台湾新北市八仙水上乐园发生的可燃性彩色粉尘爆燃事故,教训十分深刻。目前,全国一些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群众娱乐等活动中,经常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来烘托气氛和效果,一旦使用不当、管理不严,极易引发事故,其危害主要表现:一是具有极强的破坏性,爆炸、爆燃波及范围广,特别是在大型活动和人员密集区,极易导致群死群伤;二是粉尘爆炸容易产生二次爆炸,威力大增;三是爆炸、爆燃能产生大量有毒气体,造成人员中毒。一些地区和单位对彩色粉尘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认识不足,防范措施不完善,监管不到位,隐患突出。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认真组织开展大检查,从法规标准、安全责任、使用管理、现场防控、人员组织、应急处置等方面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粉尘作业场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作业场所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作业。

2.查除尘系统是否按防爆标准规范设计、安装和使用,除尘系统是否按规定设置泄爆装置,是否按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

3.查是否建立粉尘清扫清理制度,是否按规定对作业现场的粉尘进行及时、全面、规范清理。

4.查是否按规定清理除尘滤袋、管道和灰斗内的积尘,是否落实铝镁等遇湿易燃金属粉尘防水防潮措施。

5.查是否对安全监管人员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员工进行培训,掌握相关防范粉尘事故的相关规定和技能。

(二)粉尘使用场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各类娱乐性活动、赛事活动中是否还有使用彩色粉尘的情况。

2.查活动中使用彩色粉尘的种类和数量、参加人员等情况,是否在封闭和相对封闭的场所喷洒彩色粉尘。

3.查是否存在集中、持续、高浓度喷洒彩色粉尘且有明火、高温热源的问题。

4.查是否落实安全责任、存在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5.查是否落实安全监管要求,严禁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中有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渲染气氛。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落实生产经营和和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各类活动承办单位和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开展自查自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上述检查内容和有关规定、标准、规范,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7月15-30日)。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认真组织本地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检查要全面覆盖辖区内涉及的所有活动承办单位和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做到一企一档,纳入台账,实施动态监管。要依法依规整治、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企业。各市安委会将检查情况按附件1、2、3、4要求,于8月15日前报自治区安委办(8月1日—8月15日)。

(三)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自治区公安、工商、文化、商务、体育、旅游、安监、煤监等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认真制定本行业组织大检查方案,深入开展大检查工作(8月底结束)。

自治区安委办将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是否细化部署了辖区和部门的大检查工作,是否组织开展了暗查、抽查、检查,是否安排开展全覆盖检查,是否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对于存在不同隐患的企业,是否取得了限期整改、停产整改和取缔关闭的阶段性实效进行抽查督查(9月1日—11月20)。

(四)请各市、县(区)安委会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将制定的实施方案,于7月25日前报送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大检查作为下半年安全生产一项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安排,认真抓实抓好,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协调联动,综合治理,狠抓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 深入开展粉尘爆炸危险行业领域防爆专项整治。 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企业粉尘爆炸危害治理,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72号)和《自治区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粉尘爆炸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宁安监〔2014〕185号)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围绕专项治理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按照《通知》中规定的四个节点要求,深入分析本地区工贸行业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情况,进一步研究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有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要切实加强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粉尘爆炸防范工作,各地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彩跑”、“彩色派对”、大型庆典、庆祝活动、体育赛事、展销会、演唱会、KTV、聚会等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的粉尘爆炸防范工作。

   1.严格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 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文化、商务、体育、旅游有关部门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立即组织对本地区今年下半年计划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进行全面调查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对计划安排现场喷射、挥洒彩色粉尘活动环节,但不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不具备相关安全条件的坚决取消举办。对于已经同意举办的大型活动,有关职能部门要督促主办单位严格落实相关安全防护措施。

2. 认真开展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各地公安消防部门会同文化、商务、体育、旅游等有关部门强化对渲染活动氛围使用的可燃粉尘(玉米淀粉、面粉等)的安全监管,严禁在不具备安全防护条件要求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及其他类似场所使用可燃性粉尘渲染气氛。对于燃爆特性不明的粉尘,须经具有相应资质检验部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方可使用。对于违规使用粉尘等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活动,并督促尽快整改。

3. 规范“彩粉”的生产、销售。 各地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对“彩跑”、“彩色派对”等相关活动所使用“彩粉”产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或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彩粉”产品的行为。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和企业员工,加强粉尘爆炸危害性的宣传,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同时,要举一反三,加强警示教育,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四)抓好督促检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组织开展好督促检查,确保大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附件:1.粉尘作业场所基础情况表

2.粉尘作业场所检查情况表

3.粉尘作业场所检查情况汇总表

4.彩色粉尘使用场所检查情况表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1日

 

 

附件下载: af2015072316424419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