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5年 第2号)
06.03.2015 19:25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第2号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经2015年2月15日第1次局务会审定,核准宁夏苏宁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等7 家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三年。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4日
附件下载: af20150306163921303.doc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6.03.2015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