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窗口荣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先进集体荣誉

02.03.2017  13:08

根据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区政务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宁政服发〔2017〕7号),我局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被评为先进集体,一名同志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取得了窗口工作开门红。

2016年,在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关心支持下,我局窗口以“两个百分百”为目标,扎实工作,奋勇创新,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419件,上传申请资料6660件,接听各类咨询电话1900多人次,柜面咨询700多人次,窗口两次被评为“红旗窗口”,多次被确定为上级视察点,接受了国务院督查组等部门到窗口视察,形成了高效、便民、规范的窗口工作局面。

一是进驻工作全面化。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我局现有的37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委托授权窗口,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简化审批流程提供了保证。

二是审批工作“数字化”。窗口紧跟自治区政务云建设步伐,延伸了“政务云”末端到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将全部审批事项、流程、时限在网上办理和公开,实现了由群众跑到数据跑的跳越。

三是服务工作优质化。把承诺件当做即办件、把即办件当做“急办件”,大力压缩行政审批时限,执业药师由20个法定期限、药品广告异地备案由10个法定期限压缩到当场办结,办结率达到100%;随着我局窗口审批时限的大幅压缩,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和群众,特别是固原等南部山区来银办事的群众,减轻了返往银川给生活和经济带来的不便。

四是协调工作“多元化”。注重加强与处室协调联系,防止出现审批与监管“两张皮”,制作了《行政许可信息》,做到一事一报,全年在国家总局、区局网站发布公示、公告151期,采写信息和新闻稿件10篇,分别被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宁夏日报、中国医药报等媒体刊登。其中在新消息报上刊登的《自治区食药监行政审批接入“政务云”系统,所有审批事项可“云上办理”》的稿件,被报刊编辑为“新报时评”,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是窗口工作“标准化”。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定,按时上下班,积极参加中心和支部召开的各类会议,切实做到着装整齐、桌面整洁、物品摆放规范,建立了电话咨询登记本、发证登记本、收文登记本。窗口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使审批活动严格控制在法律的框架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