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以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抓手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28.12.2015  11:41

  近日,浙江省2014年度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结束。本年度考核重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八倍增、两提高”科技服务专项行动情况;党委政府对科技工作的重视程度、创新性工作等。金华市、湖州市、杭州市位列前3。近年来,浙江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考核制,把它作为推进区域科技进步的重要抓手,对推动和激励市县落实责任、加强科技与人才工作发挥了很好作用。

  2014年,浙江省各市、县(区)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显示出三大特点:

  一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各市、县(市、区)均能认真落实省委创新引领转型促进经济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战略举措,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作为抓手。如杭州提出“杭改十条”,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把推进创新驱动列为深化改革的首要任务,8月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温州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县、区)的若干意见》等政策及相关配套举措。

  二是大力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2014年,全省新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5089家、1101家,累计分别达15398家、6232家;新建2家科技创新平台,累计达82家。推进技术市场建设,确定杭州传化科技城有限公司等26家单位为第一批开展科技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单位。2014年全省共成交技术合同项18942项,合同成交金额235.78亿元。

  三是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科技投入。鼓励创新、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和氛围进一步浓厚。2014年,全省有34项重大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获专利授权18.9万项,发明专利授权增长20%。杭州发明专利授权量5559件,连续八年位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一。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力度加大,全省11个设区市本级财政科技拨款45.61亿元,R&D经费支出907.85亿元,增长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