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建设“星创天地”的实施意见》

10.10.2016  16:07

  为加快推动浙江省农业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打造适应于农业农村创新创业需要的众创空间,根据《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农〔2016〕210号)、《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79号)、《浙江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浙政办发〔2016〕83号)精神,浙江省在农业农村领域建设“星创天地”提出实施意见。

  “星创天地”是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市场化运行、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业创新创业的低成本化、便利化和信息化,以星火燎原之势推动农业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建设“星创天地”,有利于带动众多科技特派员、农民工、大学生持久深入地在农业农村领域创新创业,培养创新创业的骨干队伍。有利于发挥创新创业资源的集聚效应,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拉长农业产业链,扩大内在需求,以创业带动就业,在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寻找拉动经济发展机会。

  “星创天地”的建设,以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载体,面向农业科技特派员、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科研人员、家庭农场主及中小微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创新创业主体,提供成果转化、产业创意、产品创新、人才培训等综合服务,打造集科技示范、创业孵化、平台服务为一体的新型平台。

  到2020年,重点建设省级“星创天地”30家以上、市级农业“星创天地”100家以上,孵化培育创新创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800家以上,聚集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8000人以上,基本形成创业主体大众化、孵化对象多元化、创业服务专业化、组织体系网络化、建设运营市场化的农业众创体系,实现农业生产力水平和综合效益显著提升,助推现代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