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局部署《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宣贯工作

04.03.2017  04:09

      为深入宣贯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新发布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禁寄规定》),近日,宁夏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宣贯工作的通知》,从四个方面对宣贯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各市局要迅速扎实开展宣贯培训,第一时间组织专题解读培训,并督促寄递企业层层开展宣贯培训工作,开展安全培训,深刻领会《禁寄规定》内容,确保将新规定、新目录的内容传达到各营业网点和一线收寄人员,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查堵能力。二是各市局要敦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逐条对照《禁寄规定》内容,细化验视规范和操作流程,扎实构筑禁寄物品查堵防线。三是各寄递企业要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时机,通过现场解读、悬挂横幅、电子屏、印发宣传彩页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禁寄规定》,同时做好新《禁寄物品规定》公示牌的更换工作,营造安全寄递良好氛围。四是充分发挥寄递渠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与公安、国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定期开展联合培训和协同检查,确保全区寄递渠道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