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半年时间 神华宁煤6矿级领导获刑

25.07.2015  10:42

  不到半年时间 神华宁煤6矿级领导获刑

  惊动中纪委的贪腐大案暂时告一段落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11月27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神华集团公司进行了巡视。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今年5月5日消息,中共神华集团公司党组当天通报巡视整改情况,通报显示,神华宁煤6名矿级领导被检察院立案调查。 

  2015年6月12日,随着最后一名矿长杨德领刑,惊动中纪委的神华宁煤集团贪腐案暂时告一段落。

  张自成:最早被审判

  张自成,1965年1月13日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捕前系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宁煤集团)所属石沟驿煤业分公司经理(正处级),曾任神华宁煤集团所属乌兰煤矿矿长(正处级)。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4年6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6日被依法执行逮捕。 

  2014年12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自成受贿一案做出一审刑事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追缴、退缴受贿所得赃款。 

  法院审理表明,张自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六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5万元,根据张自成受贿的数额及情节,鉴于其归案后主动坦白交代了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已全部退缴的情况,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田光明:涉案金额最大

  50岁的田光明,系神华宁夏煤业集团下属红柳煤矿原矿长(享受国有企业正处级待遇),2014年6月15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监视居住,7月8日被刑事拘留,7月21日依法逮捕。田光明今年50岁,根据神华宁煤集团公开资料显示,他在2010年度被评为神华宁煤集团优秀管理者,2011年荣获神华宁煤集团优秀管理者和劳动模范称号。 

  2015年1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田光明受贿一案做出一审刑事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追缴、退缴受贿所得赃款。 

  法院审理表明,田光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14次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16万元;追缴、退缴的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33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购买的大众途锐越野车一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用于抵缴赃款的奥迪轿车一辆、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南薰东街449号营业房一套,依法评估作价。

  孔建荣  曾是大武口区人大代表

  孔建荣,大学文化,捕前系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石炭井焦煤分公司经理(正处级),曾任神华宁煤集团所属石沟驿煤业公司经理(正处级),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第九届人大代表(暂停),他还曾担任石炭井焦煤公司一号井矿矿长。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4年6月13日被刑事拘留,6月26日依法执行逮捕。 

  就在田光明被捕的前一个月,神华宁煤集团所属石炭井焦煤分公司经理(正处级)孔建荣也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4年6月13日被刑事拘留,6月26日依法执行逮捕。

  2015年1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孔建荣受贿一案做出一审刑事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追缴、退缴受贿所得赃款。 

  法院审理表明,孔建荣利用职务便利,先后26次非法收受单位或个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77.6914万元,美元8万元。

  吴进和:自称社会危害不大

  吴进和,1960年6月16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捕前系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华宁煤集团)生产指挥中心副主任,曾任神华宁煤集团所属冯记沟煤矿矿长及金凤煤矿筹建处处长、矿长。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4年6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6日被依法逮捕。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进和受贿一案做出一审刑事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追缴、退缴受贿所得赃款。吴进和不服原判,上诉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3月1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吴进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八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共计3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吴进的上诉理由是:上诉人存在坦白、认罪态度良好、初犯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对于犯罪行为真诚悔悟并及时退赃,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原判量刑畸重。

  荀国:不服原判上诉遭驳回

  荀国,1963年1月23日出生于永宁县,汉族,大学文化,捕前系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所属灵新煤矿矿长(正处级)、宁夏灵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新煤矿)总经理。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4年6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6日被依法逮捕。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荀国受贿一案做出一审刑事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追缴、退缴受贿所得赃款。荀国不服原判,上诉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6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荀国在担任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灵新煤矿矿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5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人民币5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荀国认为,自己“没有收受对方财物的动机与目的,也没有利用职权为其谋取任何利益,原判量刑过重。

  杨德:投案自首,从轻处罚

  在荀国被终审判刑的同天,第六位涉嫌受贿被捕的原矿长杨德浮出水面。 

  杨德,1969年10月10日出生于山西省阳高县,汉族,大学文化,捕前系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神华宁煤集团)金凤煤矿矿长(正处级),曾任神华宁煤集团红石湾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4年6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6日被依法逮捕,同年7月11日被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2015年6月11日被依法逮捕。 

  2015年6月1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德受贿一案做出一审刑事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追缴、退缴受贿所得赃款。 

  法院审理表明,2011年8月至2014年春节,杨德在担任神华宁煤集团红石湾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属国有控股公司)经理、董事长期间,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151880元,考虑其具有投案自首情节,酌定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至此,惊动中纪委的神华宁煤贪腐大案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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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华宁煤集团原董事长张文江接受调查

  2014年12月22日晚,神华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神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文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张文江,汉族,宁夏青铜峡人,1957年3月生,中共党员,曾任石炭井矿务局白芨沟矿副矿长、石炭井矿务局局长、太西集团公司董事长等职。 

  张文江个人先后曾获得“中国十大管理英才”、“全国劳动模范”、“中国企业改革杰出领袖”等荣誉称号。 

  调查显示,张文江除了被查出贪腐问题外,还曝出其曾修建家庙,耗资200多万元,8名下属给张文江捐款修庙。

  记者  韩仁轩  实习生  刘沛昊  梁辰晨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