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软硬兼施”破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难题

03.12.2015  19:54

银川市“软硬兼施”破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难题

 

本站12月3日讯   今年以来,银川市水务局以贺兰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多措并举,软硬兼施,着力解决用水计量设施缺乏,水费分摊不公、灌溉用水浪费、管理体制滞后等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难题。

一是配套水利工程设施,破解用水计量设施缺乏难题。 投资1211.2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资金10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11.2万元,对试点项目区2.35万亩农田配套水利设施,砌护渠道20.51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1099座;配备一体化自动控制设施144套,铺设电缆12.8公里,光纤12.8公里。维修改造协会服务中心1处,安装管理信息系统1套,服务器1台,LED拼装显示屏1套,实现了渠道给水智能化。

二是分配农业初始水权,破解水资源使用权不明晰难题。 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确定试点项目区内京星干渠和幸福二号渠初始水权分别为1000万立方米和276.37万立方米,将初始水权先分配到用水合作组织并颁发水资源使用权证书2份;用水合作组织再根据每条斗口控制面积将水权分配到斗口,发放水资源使用权证书颁发105份,鼓励各水权所有者在本村范围内自由进行水权交易,交易价格自由协商。

三是调整终端运行水价,破解工程维护运行难题。 积极协调自治区水利厅、物价局,测算并批复京星干渠项目区终端运行水价为每方0.071元,幸福二号渠为0.072元,并采取一次定价、分步实施的办法,自2015年起,分3年调整到位。京星干渠项目区运行水价分别调整到每方0.051元、0.063元、0.071元;幸福二号渠项目区调整到0.051元、0.064元、0.072元。项目区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定额内水量按定价执行;超定额水量20%以下加价1.5倍缴纳;超定额水价20%以上加价3倍缴纳。

四是建立补贴奖励机制,破解用水浪费难题。 先后指导出台了《贺兰县201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农业用水奖惩暂行办法》、《贺兰县201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暂行办法》,明确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筹集渠道,使用范围、标准和运行程序。根据核定的农业初始水权,对定额内用水按照测算出的水价收缴并进行补贴,超定额用水按照测算出的水价实行累进加价制度, 2015—2017年,京星干渠对定额内用水补贴标准分别为每方0.015元、0.023元、0.029元;幸福二号渠分别为每方0.012元、0.0148元、0.023元。今年两个灌域夏秋灌4月中旬开始,8月底结束,与去年同期相比节水226万立方米,贺兰县已对已结合同期用水情况向用水协会发放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资金9万元,由协会对节水成绩突出的用水户进行了奖励。

五是 建设用水合作组织, 破解管理体制滞后难题 。在试点区完善并成立了2个农民用水者协会,对现有的立岗镇幸福村农民用水协会、京星干渠用水协会建章立制、管护责任、工程管护、用水管理、水费计收情况进一步完善。并与协会签订水利工程管护责任书,落实管护责任和主体,确保工程有人建、专人管,发挥良好的工程效益。

六是实施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破解 管护主体和责任不明难题。 结合贺兰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试点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明确京星干渠、幸福二号渠所有权为贺兰县水务局,管理权和使用权为京星干渠协会和幸福二号渠协会,并发放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证、管理权证和使用权证各2份,签订管护责任书2份,落实了管护主体和责任。(银川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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