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尚成:研究国资改革事宜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26.10.2015  15:05
 

白尚成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

研究国资改革事宜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10月23日,银川市市长白尚成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关于银川市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有关事宜,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银川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银川市扶持和规范“粮食银行”发展的若干政策》以及《银川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等事项。

  会议研究审议了银川市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相关事宜。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银川市国企改革的意见》,银川市制定了《银川市国资改革路线图》。该路线图对银川市国资改革设定了五个目标,明确了八大重点任务,排出了重点工作时间表。会议要求通过国资改革在银川市构建统一开放的市场,改革现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国有资本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引导作用,并全面提升国有企业的质量效益。按照时间表,要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国有企业经营考核体系,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推进企业国有资产证券化进程,积极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会议强调要通过产业资本投资和股权运营,推动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领域集聚,服务于“向西开放”战略、“沿黄城市带”建设和“丝路经济带”建设,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开放合作,走出银川。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银川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决定在银川市设立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按照“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和“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以各县(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季度平均浓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PM10、PM2.5、SO2、NO2四类污染物考核权重分别为50%、15%、20%、15%。按照该办法规定,由银川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实行季度考核,每季度根据考核结果下达补偿资金额度,各县(市)区向市级缴纳的补偿资金纳入市级生态补偿资金规模,统筹用于补偿空气质量改善的辖区,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议题。(记者 李慧娟)

 

  来源: 银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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