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实现矛盾不上交自治区司法厅安排部署大干60天,打赢试点攻坚战

06.07.2018  18:46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实现矛盾不上交 自治区司法厅安排部署大干60天,打赢试点攻坚战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大庆会议”精神,7月3日,自治区司法厅在吴忠市召开了动员推进会,安排部署大干60天,打赢试点攻坚战工作,厅党委书记、厅长李金英,负责五市试点工作的厅领导,五市司法局和10个重点县(区)司法局局长、基层科科长参加会议。
        动员会上传达了全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和傅政华部长重要讲话精神,观看了大庆市人民调解参与信访事项宣传片,参加会议的各市、县(区)领导汇报了前段试点工作情况,分析研究试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报了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工作情况,对大干60天,打赢试点攻坚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李金英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大干60天 打赢试点工作攻坚战。 一是抓好一个工作目标,即 抓好试点工作。这是司法行政机关立足于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践行为民理念,主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司法为民、调解为民理念,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的客观需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政治方向,进一步提升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试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突出“两个重点”。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成效如何,最终体现在信访矛盾的及时发现和有效化解上。要坚持源头治理, 突出 一个“早”字,大力加强村居(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突出 信访矛盾化解,做到应调尽调,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及各部门的沟通对接,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及时、依法、就地化解信访矛盾,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吸附在当地、实现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三是强化“三重保障”。 化解信访矛盾,实现矛盾不上交目标,人民调解不能单打独斗,必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必须发挥全系统、各部门的作用,必须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强化组织保障, 要继续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继续深化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真正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网络格局。 要强化队伍保障, 积极吸纳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担任人民调解员。要结合试点工作,发展壮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比例,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市、县(区)调解组织要选聘一批具有专业知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群众威望的调解员,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为信访矛盾化解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调解建议。同时,还要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升适应工作新要求的能力。 要强化机制保障, 充分发挥信访部门值班律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法律服务人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人员专业优势,建立市、县(区)领导接访日制度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信访矛盾分析研判。要建立“访调对接”工作机制,优化方式、分类调处,对于普通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在信访前台予以直接调处;要探索建立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激励补助、以案定补、重大疑难信访矛盾包案化解等制度,提高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加强“四化建设”。 司法行政机关既要整合系统内资源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又要动员其他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努力构建“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共建共治新格局,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 社会化 水平。要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经费保障的前提下,由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免费为群众提供矛盾纠纷调解的法律服务,切实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 法治化 水平。要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智慧司法建设,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包括人民调解工作的 智能化 水平。要围绕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 专业化 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