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宁夏交通运输厅委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对“宁夏省道网布局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规划项目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 宁夏省道网布局规划
规划概要: 省道网包括省级高速公路网和普通省道网。
省级高速公路 规划总规模约650km,由4条北南纵线、6条东西横线组成。
北南纵线: 盐池-鄂托克前旗、泾源-华亭、石空-恩和、中卫-海原。
东西横线: 石嘴山-平罗、吴灵青北环、古窑子-青铜峡、寨科-海原、固原-西吉、固原-彭阳。
普通省道网由4条放射线、5条纵线、12条横线组成,规划总规模约2630km。
首府放射线: 银川-石嘴山、银川-红墩子、银川-西吉、银川-苏峪口。
北南纵线: 盐池-麻黄山、高沙窝-彭阳、寨科-隆德、张家垣-西吉、中卫-关庄。
东西横线: 红崖子-仓库滩、陶乐-石炭井、高仁-汝箕沟、月牙湖-贺兰山岩画、宁东-平吉堡、叶盛-甘城子、高沙窝-青铜峡、盐池-中卫、预旺-喊叫水、寨科-红羊、张易-平峰、沿川子-古城。
规划期为2014年~2030年,以2013年为规划基年,规划目标年为2030年。
二、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邮编:750002
电话:0951-6076790
联系人:吴金燕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010-58278967
传真:010-58278968
E-mail: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伍玉容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现场踏勘调研、区域生态环境资料收集、规划分析、环境影响模型计算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公众意见征集、上报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调研和现场踏勘:对规划范围及周边地区自然状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社会经济状况等进行调查。
(2)规划分析:概述规划与环境相关的主要内容。
(3)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预测和评估规划实施对相关区域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等造成的环境影响。
(4)环境风险分析: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进行预测和分析。
(5)规划合理性论证:对规划方案的资源承载力、环境合理性、与其他规划的协调性等进行分析,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
(6)环境保护对策:对规划提出环境管理建议,拟定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7)公众参与:通过专家咨询、部门访谈、媒体公示等多种形式收集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议和意见,并监督公众意见在规划编制中的落实情况。
(8)监测和跟踪评价计划:制定规划实施后环境影响的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采用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2、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⑴ 对该规划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⑵ 该规划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
⑶ 该规划是否与行业规划相协调;
⑷ 规划是否涉及到环境敏感问题;
⑸ 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
七、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2014年11月13日至2014年11月26日(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