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一司机身亡 殃及行人致伤残

16.11.2015  18:07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海盼)今年8月31日,马某与刘某分别驾驶大型货车均未按道路指示牌限速规定超速行驶,两车行驶至公路与桥梁交接处相撞,酿成刘某溺水当场死亡,行人朱某伤残十级的悲剧。11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马某提起公诉。
  8月31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马某驾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重型货车,沿永宁县靖吊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西部水系景观路十字路口处时,在有停车让行标牌的路口未按规定停车让行,行驶到十字路口处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与刘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相撞,因刘某沿永宁县西部水系景观路由北向南行驶时也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导致两车及两车驾驶员马某、刘某、均坠入西部水系河内,在推移过程中碰撞到的行人朱某也被带入河内,刘某当场死亡,行人朱某行动或语言交际、学习能力受到阻碍,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的惨案。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马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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