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山林业局不断完善森林防火制度

07.01.2015  19:31
森林防火工作是六盘山林业局的第一责任、是最大政治任务。今年防火紧要期前,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专题论证,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并制定了《责任追究办法》、《考核办法》两个办法和逐级督查制度、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等十项制度,并以局党委、林业局和护林防火指挥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六盘山林业局森林防火“两个办法”、“十项制度”>的通知》(六林党发〔2014〕91号),特别是逐级督查制度,对局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防火办主任和副主任、督查员(各科长)及各基层一线防火责任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班子成员和巡查员督查工作进行具体量化,并在每月月度防火例会上进行通报。

建立逐级督查制度,重在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工作。通过督查,增强了各级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调动了全局上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森林防火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