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积极开展流动食品摊贩专项整治

11.06.2015  13:43

为巩固环境保护大排查活动成果,进一步净化辖区餐饮环境,保障食品安全,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所有流动摊贩进行拉网式大检查。

检查中, 一是 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对在街道、市场上的摊贩,且在附近有固定经营门点的,要求经营者立即办理营业执照;对于无固定门店或者一照多摊的,要求经营者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和信息公示,对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健康证明、销售食品来源进行登记备案,发放食品摊贩公示卡,便于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监督。对于无健康证明的,要求立即停止经营,待手续齐全后方可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二是 对食品来源进行规范。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对于食材食料进货一律索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和检验检疫证明,保证进货渠道正规,便于问题追溯。 三是 规范经营行为。要求经营者遵循职业道德,维护消费者权益,认真做好售后服务。同时,对于销售食品的储存进行检查,应该冷藏的一律进行冷藏,常温销售的食品采取遮光措施,避免食品因保管不善发生质量问题。活动共检查流动摊贩11户,责令整改4户,目前,专项整治活动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