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项措施扎实抓好农资市场监管工作

26.02.2016  12:48

  为依法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消费者权益,实现“十三五”农资市场监管良好开局。根据按照国家、自治区工商、质检局的工作部署,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五项措施,严格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 

   一、突出监管重点,加强日常监管。 重点围绕种子、肥料、农药、农膜、农机具等商品,检查农资商品进货渠道,有无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有无有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包装标识,有无存在引人误解的虚假标示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等。积极配合农牧等相关部门,重点整顿规范种子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对化肥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区及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特别是对农村集贸市场进行重点检查。 

   二、强化监督抽查,确保农资产品质量。 一是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化肥,有效含量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二是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虚假标识标注等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农资产品的行为,确保全市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截止目前,银川市三区共抽查农资生产、销售企业共9家的33个产品(产品正要检验当中)。抽查产品种类主要复合肥、掺混肥、尿素、磷酸二铵、氮肥、农膜等产品。 

  三、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加强源头治理。在继续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和完善农资商品监管“一账通”制度、质量承诺等可追溯监管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农资经营主体和农资市场开办者的诚信经营意识,积极建立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的预警防范机制、问题发现机制和依法查处机制。 

  四、加强部门联动,提高综合监管效能。一是加强与农牧、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信息资源共享,及时与各部门互通信息,形成执法合力,提高综合执法效能。二是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对案值较大、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危害突出的销售假劣农资案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切实起到查处一起、警示其他、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 

  五、积极受理举报投诉,加强舆论宣传。一是积极发挥12315、12365等投诉电话作用,优先做好农资案件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工作,建立农资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快速通道”。二是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活动,利用集日,采取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提供咨询等方式,积极向农民群众和经营者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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