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2.04.2015  17:16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扶持中小微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按照工信部和自治区政府的部署,决定继续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现将《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4月30日前,请各市将专项行动工作计划报自治区非公经济局规划发展处。

联 系 人:周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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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工业和非公经济发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  日
                                                           

                                                                                             

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营造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培育新生动力,现就实施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作出如下部署: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及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扶助小微企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加强帮扶、强化服务”为主题,以落实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创新、转变职能、改善服务,助力小微企业成长,促进全区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强政策宣传,抓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落实;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年底前实现15个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扶持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催生小微企业,年内增加小微企业孵化示范基地10个,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家;完成3000人次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300人次领军人才培训;组织企业参加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展会,宣传推广自主品牌;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抓好扶持小微企业政策的贯彻落实
1.狠抓政策落实。制定出台《自治区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协调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的调研论证工作,为完善立法提供客观依据。
2.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解读宣传国家和自治区鼓励、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各市年内要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政策宣讲、创业报告2次以上,受众人数600人次以上,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用足政策。建立中小微企业微信公众平台,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
(二)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3.鼓励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支持市县规划建设小微企业孵化基地、创业街区,降低企业创业成本。力争打造1-2家国家级小企业创业基地,10个自治区小微企业孵化示范基地。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创业辅导,提高小微创业成功率。
4.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168”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筛选服务机构入驻服务大厅,年内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服务协调。建立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健全服务规范,打造服务品牌。培育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示范平台,发挥引领示范效应。
(三)提高小微企业创新能力
5.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鼓励小微企业与大企业协同创新,修订完善相关认定管理办法,年内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家。发布《宁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典型案例汇编》,示范带动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发展。
6.推进技术管理创新。开展企业技术需求与科研院所研发成果对接,召开对接和科技成果展示洽谈会,促进产学研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年内组织100家以上的企业开展技术需求与研发成果对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30-50项。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四)改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7.努力缓解小微企业信贷难题。优化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流程,构建区市县三级“助保贷”运营模式,争取推动1-2个市县建立“助保贷”业务平台,扩大合作银行范围,惠及更多企业。
8.加强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区、市、县三级融资性担保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对担保机构的财税优惠政策,扩大担保服务范围和规模。
9.加强融资需求对接。建立中小企业信贷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组织银企对接会、洽谈会。加强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培训,鼓励企业通过股权交易等多种方式拓展融资渠道。
10.开展信用评级活动。委托第三方征信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活动,增强中小微企业的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探索构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
(五)加强小微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11.健全人才培养合作机制。举办宁夏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研修班,全年培养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40人;继续开展非公经济领军人才培训,全年培训领军人才300人;完成银河、星光培训3000人次培训任务;加快推进全区职业经理人培训、资质认定、执业管理制度体系试点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宁夏职业经理人人才库、人才市场和制度体系,全年培训职业经理人200人左右。
12.搭建小微企业招聘信息共享发布平台,继续组织大学生百日招聘活动,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协调帮助企业落实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开展培训的经费补贴政策。
(六)加强小微企业对外合作交流
13.组织企业参加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等重要展会,力求在项目合作、资金引进、技术交流、对外宣传等方面取得实质性成果。大力宣传推广自主品牌,加强与广东宁夏商会对接合作,搭建粤宁中小企业交流合作平台。
(七)强化小微企业运行监测分析
14.健全统计监测体系。推动建立全区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动态数据库,扩大监测范围,实现各类数据资源的快速整合。完善数据采集更新工作机制,加强对经济运行调查数据的分析使用,按季度发布监测分析报告。
(八)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15.加强企业负担监测和投诉问责。委托第三方开展企业负担、小微企业发展环境调查评价,向社会公布《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小微企业发展环境调查评价报告》。完善督办查访问责机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制定《减轻企业负担投诉举报查处制度》,畅通中小微企业诉求渠道,确保企业投诉有门、举办有果。
16.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积极推动取消和停征一批收费项目,降低部分涉企收费标准。建立涉企收费目录常态化公示制度,发布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单目录。
四、工作进度安排
1.启动实施。4月下旬,启动专项行动,印发实施方案。
2.年中检查。7月中旬,配合国家组织开展中期检查。依据专项行动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对相关部门、各地市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汇总,上报工信部。各市于7月10日前完成自查,自查情况报自治区非公经济局规划发展处。
3.年底总结。11月上旬,开展年度工作总结。检查专项行动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各市于11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报自治区非公经济局规划发展处。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工业与非公经济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做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专项行动的认识,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责任意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进度安排,把扶助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强公共服务落到实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2.完善工作机制。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建立本地中小企业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专项行动的调度协调,及时了解掌握各项活动开展情况,收集建议和意见,通报活动情况、工作动态,及时解决小微企业发展困难。自治区非公经济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加大政策支持。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创新支持方式,促进服务机构和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扶助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对小微企业及其公共服务平台的支持力度。
4.充分整合各方服务力量。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争取各部门支持,合力解决小微企业发展中的困难。要积极动员和依托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化服务机构,发挥其熟悉企业、组织企业的优势,提高专项行动服务针对性、有效性。要依托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织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开展点对点专业服务,努力满足小微企业的个性化服务需求。

 

 

责任编辑:徐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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