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报送《2016年宁夏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09.01.2017  23:04


 

宁卫计函发〔2016〕624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关于报送《2016年宁夏食品安全标准

与监测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

现将《2016年宁夏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工作总结》和《2017年宁夏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工作计划》报上,请审阅。        

 

附件:1.2016年宁夏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工作总结

2.2017年宁夏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工作计划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3日

 

抄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自治区食安办,自治区卫生计生监督局,自治区疾控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印发


附件1

2016年宁夏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工作总结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下,宁夏加强能力建设,依法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管理工作。现将2016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一) 按期完成风险监测任务。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联合制定的2016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会同经信委、商务厅、质监局、粮食局和食品药监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宁夏实施方案,组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完成全年监测任务。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样品1102份,检出率60.53%,超标率6.62%;食品中微生物及致病因子监测样品1110份,检出率5.05%;食品中放射性污染监测样品24份,检出率100%;全年报告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30起,中毒195人,无死亡病例;全区104家哨点医院累计上报病例信息4393例,上报样本信息1194份,便样标本中检出阳性菌9.13%、检出诺如病毒10.66%;无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

(二)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会商。 一是召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经信委、环保厅、农牧厅、质监局、粮食局、食品药监局等相关部门,通报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和隐患。二是及时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点,8月份向食安委报告银川市部分地区市售豆芽中监测出植物生长调节剂超标风险,建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豆芽专项监督检查。三是及时报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报告,将年中和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报告及时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各监管部门,针对监测结果提出工作建议。

(三)加强风险监测能力建设。 一是认真总结十二五工作,谋划十三五工作,争取将食品安全能力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二是举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技术培训、质量控制培训、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等培训班,共培训技术人员300余人。基层疾控中心的监测水平和检验检测能力得到明显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技术支撑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二、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

(一)开展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会同食药监部门研究制订《2016年宁夏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对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GB 4789系列微生物检验方法、GB 5009、GB5413理化检验方法标准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跟踪评价,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宁夏枸杞叶茶》开展跟踪评价。了解标准的落实和执行应用情况,分析推进标准实施的措施和成效,提出修订建议,保证标准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二)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一是发布《超临界CO2萃取枸杞籽油卫生标准》、《枸杞果酒》、《枸杞白兰地》等三个修订地方标准。二是组织研制发布《枸杞》地方标准,多次论证验证、广泛征求意见,力求地方标准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科学合理、安全可靠,服务于宁夏特色食品产业。

(三)备案公开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在宁夏卫生计生监督局信息网备案登记、标准文本全文公布。全年备案540件,受理申请公开企业标准信息3起。

三、食品安全宣传和风险交流工作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公室工作部署,印发《2016年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周实施方案》,组织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期间,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共组织活动73次,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377余人次,接待群众咨询近14000人次,在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15次,制作食品安全宣传展板90余块,发放食品安全无纺布手提袋1万个,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5万余份。

(二)深入企业宣贯新颁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组织自治区卫生计生监督局等单位深入企业宣传并解读新颁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和《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全区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共深入企业等宣传次数47次,受益人数8679人。在宣传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同时,及时了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执行情况并收集标准执行有关建议和意见。

(三)开展 “五进”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和常见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 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厂、进超市、进餐馆”活动287次。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众、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新闻工作者、学生群体和信教群众等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常见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

(四)开展营养工作现状调研。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部署,组织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妇幼机构,对贫困地区食品营养安全工作现状进行调研。调查内容为营养改善相关政策措施,贫困地区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情况,食物、人群营养监测、调查和营养干预工作情况,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涉及的学生营养餐、儿童营养包工作情况。分析贫困地区食品污染与食源性疾病发生情况和婴幼儿、学龄儿童等重点人群存在的主要营养健康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

四、存在问题

(一)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与监测工作投入不足。 仅有中央专项经费,自治区及以下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无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监测项目种类少、监测样品量不足,地方标准制修订无经费支持,与国家提出的任务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

(二)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监测能力较弱。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主要任务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关检验检测设备短缺,尤其是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常规设备种类不全、数量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日常监测工作开展。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检验人员严重不足,卫生监督机构无专职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人员,市、县级更为突出。哨点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三)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难度较大。 部分哨点医院重视不够,可疑病例粪便样本采集困难,上报的病例个案信息缺项过多,疾控机构开展监测工作难度较大。


附件2

2017年宁夏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工作计划

 

2017年全区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依法履职,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体系能力建设,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一)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制定《2017年宁夏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做到统一制定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汇总分析、统一报告结果,切实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协调各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按时完成本地区监测任务。食品污染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监测点覆盖全区22个县(市、区)。

(二)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全区22个县(市、区)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为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承担食源性疾病信息采集报送。逐步建立县乡村一体化的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系统。各医院要建立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及时填报病例监测信息和标本检测数据,向当地承担监测任务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送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和便样。

(三)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部门通报和会商机制,科学研判分析实施风险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风险隐患,依法及时报告同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并通报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二、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

(四)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地要广泛收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贯彻执行情况,科学分析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和建议,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及检验验证工作。

(五)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 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集我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建议,确定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修订《熟制压榨胡麻油》地方标准,跟踪评价《枸杞》地方标准。

(六)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备案工作。 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完善企业标准网上备案、公示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做好企业标准备案登记和信息公开工作。

三、食品安全交流工作

(七)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制定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方案,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饮食安全知识,科学解读食品安全知识和常见误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八)注重食品安全交流活动。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指南》,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活动,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四、食品安全能力建设工作

(九)推进食品安全体系能力建设。 针对当前食品安全面临形势,合理调整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设立风险监测与评估专家组、标准专家组和食品安全流行病学调查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围绕食品安全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我区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措施提供咨询意见。

(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 加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心宁夏分中心建设,积极争取投入,发挥食品安全专业技术支撑和专业技术中心作用。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充分利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严格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和《卫生计生基层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指南》。

(十一)加强食品安全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十三五”人才培训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领军人才、核心人才、骨干人才、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强化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人员培训,切实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组织举办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等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