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评新规

10.02.2020  18:41

  对医疗卫生等疫情防控类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2月8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宁夏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新规。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医药用品制造、研究实验等防疫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采取豁免审批、承诺备案等方式,简化项目环评审批手续。

  按照规定,对不涉及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影响轻微、环境风险很低,或现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达标排放的报告表类防疫建设项目,可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对不涉及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影响小、环境风险低,或现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达标排放的报告类防疫建设项目,可实行承诺备案,建设单位承诺落实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即可建设、生产。疫情结束后仍正常使用的建设项目,应按照规定在一年内补办相关手续。项目审批期间,对可能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法定保护区域,以及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的,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指导建设单位依法依规予以避让。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主动服务、提速审批的同时,要严把审批质量关,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法不予审批,对不属于疫情防控类项目,不得简化审批程序。对需要开展现场探勘、技术评审的项目, 鼓励采取视频直播、视频录像、专家函审、网络视频会审等方式进行, 并严格审查要求, 确保技术审查质量。对需要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进行沟通的, 鼓励采取电话、微信、QQ等在线沟通工具或快递方式, 尽可能减少当面沟通, 提供“不见面”便捷服务。

  据了解,此项新规自即日起执行,至疫情结束后废止。(记者 李锦)

为企业节约时间 宁夏环评审批跑出“加速度”
  “9天时间打了3个电话,我们公司报请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环评项目就进入到了专家评审阶段,他们的服务真是高效。”2月21日,宁夏易海煤业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蒙艳丽告诉记者。当日记者了解到,1月1日至2月20日,宁夏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通过落实优化服务等举措,完成审批、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30件,项目累计投资额98.新华网